哈醫大5學生中毒身亡案宣判 三身亡學生為家中獨子
去年4月16日,5名中毒身亡學生的家屬,在庭審前接受媒體采訪。2012年6月,5名來京實習的哈醫大學生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家屬告熱水器廠家等索賠。新京報記者 周崗峰 攝
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哈醫大5學生來京實習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案,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熱水器廠家萬和公司、安裝商北京日昌盛燃氣公司連帶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承擔60%的損失,房東趙某某、愛家營公司等應連帶承擔40%的損失。5名死亡學生每家各獲賠100余萬元。
熱水器排氣管安裝存隱患
2012年6月,哈醫大2009級的6名大四男生到北京中日友好醫院實習。2013年2月4日晨7時30分許,在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一出租房內,5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實習生董某因外出幸免于難。5名死亡學生為何某、李某某、劉某某、郭某某、魯某某。
據董某回憶,事故前,他們曾數次發現馬桶啟動沖水時會導致燃氣熱水器點火開關意外啟動、熱水器燃燒,而衛生間馬桶的沖水開關有時會失靈、導致馬桶呈長流水狀態,他們曾向出租房屋的管理人員反映過上述問題,但是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偵支隊技術隊的現場勘驗,在排氣管連接處兩側各發現一處長1厘米的破損,另外熱水器熱水管終端連接到馬桶進水管,馬桶蓋上的排水開關呈傾斜狀,馬桶水箱內無自來水。
北京市朝陽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認定,屋內安裝的萬和牌燃氣熱水器符合質量監督標準,但熱水器排氣管安裝存在問題。
家長起訴6被告索賠百余萬
家長們認為,馬桶沖水時,熱水器自動啟動、點燃,廢氣從排氣管的破損處泄漏,導致悲劇發生。
據此,5名死者的父母將該房屋房主趙先生,中介公司以及生產方萬和公司,提供熱水器安裝的日昌盛公司和安裝工人宮某某訴至法庭。
家長們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被侵權人的生命權,給親屬造成了巨大損失和精神痛苦,故請求法院判令六被告連帶賠償每名學生的家長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110余萬元。
記者了解到,哈醫大5學生中毒案在過去將近兩年的時間里,曾先后3次開庭,最后一次開庭審理時間為去年4月。
兩年內曾3次開庭審理
法院現場勘驗時發現事發現場已經發生較大變動,事發現場已不具備鑒定條件。在此前提下,考慮北京市朝陽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事發現場勘驗得出的較為專業的意見,比對趙先生、楊某某、宮某某等人的陳述,酌情參照刑事卷宗中的相關意見,認定宮某某在905號房屋安裝燃氣熱水器時,違反《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安裝技術要求》的相關規定,造成熱水器排氣管漏氣,導致本次事件發生。
昨天的判決在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進行,整個過程只持續了5分鐘時間。法院認為,熱水器生產方及安裝方負主要責任,應連帶承擔本次事故60%的責任。房東趙先生、委托方愛家營公司、居間方我愛我家公司連帶承擔40%的責任。
法院綜合考慮后判令,被告生產方萬和公司、日昌盛公司、房東及愛家營公司、我愛我家公司賠償原告5學生父母1005106.55元至1012178.5元不等賠償,共計505萬元。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 焦點
賠償主體及責任如何劃分?
庭審時被告均表示沒有責任
此前庭審時候,上述被告均認為自己沒有責任。
房主趙先生辯稱,安裝存在問題,才會導致如此嚴重的后果。從購買到安裝,燃氣熱水器與本人都沒有任何關系,故不應該承擔責任。而我愛我家公司辯稱,本次事故是一個意外,公司作為居間方,促成簽訂租賃合同,當場對屋內設施進行交接并交付房屋。合同之后的履行不屬于公司責任范圍,所以不應擔責。
日昌盛公司表示,安裝工人是根據自己的經驗做出的判斷,在征求了客戶的意見后才為熱水器接上了舊的排氣管,且排氣管沒有國家強制更換標準。
萬和公司則認為,房屋內使用燃氣熱水器的環境存在缺陷,布局存在不足導致本案發生,與產品的質量沒有關系,作為生產商萬和公司不承擔責任。安裝燃氣熱水器不是生產商的法定義務,也不是萬和公司授權的安裝單位安裝的。
熱水器廠家及安裝公司擔主責
法院認為,萬和公司作為專業的燃氣熱水器生產者,其委托負責安裝的日昌盛公司沒有相應資質,日昌盛公司的職員也沒有相應資質,萬和公司沒有盡到審查義務和安全注意義務,萬和公司存在明顯過錯。宮某某在安裝涉案燃氣熱水器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宮某某的行為存在過錯,宮某某是日昌盛公司職員,事發時其是履行職務行為,所以宮某某的相應責任應由日昌盛公司承擔。綜上,萬和公司、日昌盛公司應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連帶承擔死者家屬全部合理合法損失的60%。
委托人趙先生對涉案燃氣熱水器的安裝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我愛我家公司未盡到涉案房屋居住人數的簡單審查義務,二者要承擔相應責任。
愛家營公司代理趙先生與何女士簽訂合同中約定房屋內居住人數為4人,最多不超過5人,此約定人數超過了趙先生與愛家營公司簽訂的委托合同中約定的總數不得多于4人,所以愛家營公司作為專業機構,其行為存在過錯。
法院綜合考慮,認定趙先生、愛家營公司、我愛我家公司應承擔本次事件的次要責任,連帶承擔死者家屬全部合理合法損失的40%。
■ 追訪
三身亡學生為家中獨子
記者了解到,遇難的5名學生中,有3人是家中獨子。
昨天,5名學生家長均沒有到庭聽取判決,記者嘗試聯系其中一名家長何先生,但他表示不想再提起此事。何某某為何先生的獨子。年過五旬的何先生此前曾表示,不管時間過去多久,他都無法面對此事。
事故中遇難的小魯也是家里的獨子。據悉,事發后小魯的父親從不參加任何人的婚禮,也不敢看電視,因為怕看到別人一家人其樂融融的鏡頭。妻子每次上街,看到和兒子一樣大的孩子,都會以為自己兒子回來了。(記者 林野 王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