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面試被秒拒 因計劃兩年內結婚
昨天,江蘇省2016屆研究生暨醫藥類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在南京國際博覽中心舉行。招聘會現場,在一家藥業集團的展臺前,女研究生李然(化名)想應聘一家藥業集團的國際貿易人員,學歷專業都符合對方的招聘需求。但是當李然將簡歷投遞給招聘展臺前的一位女性招聘人 員時,對方直接就問,“你畢業后的一兩年有結婚的打算嗎?”李然有些猶豫,不置可否。結果,這位招聘人員直接將簡歷退回給她。
用人單位“秒拒”女研究生該 不該?
關于女性就業歧視問題由來已久,特別是現在擬出臺“全面二孩”政策后,一些單位更是在招聘人員時對女性求職者提出一些過分要求,不然就將其拒之門外。雖然我國現行的法律《勞動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都規定了男女平等的就業權,但女大學生就業問題依然嚴峻。
從用人單位來說,其“秒拒”女研究生,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正如那位女招聘人員所說,“單位曾出現過女研究生進單位不滿一年,正想好好培養她, 結果她結婚懷孕了。這個真的很麻煩。”不僅是麻煩,還有婚假、產假等,無疑增加了單位用人成本,“從公司利益出發,她還是會狠心放棄李然這樣的女研究 生。”
其實像這個公司一樣做法的招聘單位還有很多。他們將女性拒之門外,寧用“弱”男,不用“強”女。還有一些用人單位,任意提高對女性的錄用標 準,限制年齡、抬高文憑,甚至規定以外貌作為招聘的條件,把招工變成了“選美”。有時招聘崗位琳瑯滿目,但是招收女大學生的職位少得可憐,有的用人單位在招聘欄里明確寫著“本單位只招男生”的條款,甚至一些單位在招聘國家公務員(微博)和事業單位人員中也存在性別歧視。
明知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還是因婚姻、生育等問題將女大學生拒之門外,肯定不應該!看來要解決這一問題,光有法律法規還不行,除了要加強對有關招聘單位的教育外,還得加強執法查處,要讓違法違規單位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當然,對招聘女大學生做得好的,也可予以一定的鼓勵和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