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遭同學毆打下體出血 幼兒園拒擔責
家長(微博)未及時報警遭遇維權困境
本報記者趙家新
晚上給孩子洗澡時,看到孩子短褲上有血跡,當即送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外陰充血,陰道口充血。昨天上午,孩子的媽媽田女士拿著檢查報告,一臉心疼,認為孩子就讀的“3之3幼兒園”管理上有問題,希望幼兒園能給個說法。
發現孩子下體充血
事情發生在11月4日。
當晚8點左右,田女士在給4歲的女兒妞妞(化名)洗澡時,看到孩子短褲上有血跡,而且下體充血。田女士連忙問孩子是怎么回事。孩子說是在幼兒園時,小朋友踢的。田女士提供了一份錄音,錄音中,妞妞提到了踢她肚子和外陰的孩子名字。
田女士當即給妞妞的老師盧文打電話,然后和另外一位老師一起將妞妞送往市婦幼檢查。檢查結果讓田女士心疼:外陰充血,陰道口充血,處女膜右側及下部完整,左側上半段暴露不清,無法判斷,建議到法醫門診鑒定是否處女膜破裂。檢查快結束時,園長賈冬也趕了過來。
田女士說,事發當晚,她讓盧老師給對方家長打電話,要求對方來醫院協調,但對方家長以“太遠”為由沒有過來。“他們就住在后湖同鑫花園,離市婦幼近得很,這根本就是借口。”
協商之后態度改變
田女士告訴武漢晚報記者,之后幾天,田女士一直和幼兒園交涉,讓幼兒園道歉并賠償。幼兒園一開始很配合,主動聯系法醫鑒定機構,在園里對孩子也很照顧,這讓田女士很滿意,也沒有多想。
一方面當時幼兒園態度不錯,雙方正在協商解決此事。另一方面,孩子太小,如果做法醫鑒定的話, 就要使用儀器在孩子下體做進一步檢查,這樣對孩子造成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影響,會不會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陰影?田女士說,4日晚上在醫院檢查時,脫光了孩 子的褲子,孩子大哭不已,這讓她也很猶豫。
“正是出于這個考慮,我們在與幼兒園的交涉中并沒有太急切。但12日幼兒園突然不承認此事是在 幼兒園發生的,我們再去一咨詢,像我孩子這樣的情況,如果超過了7天,再做法醫鑒定意義已經不大。13日接女兒回家時,女兒喊餓,再一細問才知道,在幼兒 園老師竟然不給她飯吃,沒辦法我們只好將女兒送回老家,暫時由爺爺奶奶照顧。”
13日,田女士向后湖派出所報警。派出所民警證實田女士確實報過案,當時建議田女士協商或者走司法程序。
幼兒園手里也有一份錄音
前天上午,武漢晚報記者陪田女士一起找到位于晉合金橋世家內的“3之3”幼兒園。妞妞的老師盧 文提供了一段錄音,盧文說是11月5日錄的。錄音中,妞妞在老師的追問下,表示不知道自己短褲上的血跡是怎么來的。武漢晚報記者正要問盧文老師,錄音是出 于什么樣的考慮,為何在沒有家長陪同的情況下對孩子錄音?幼兒園園長賈冬將盧老師支走,并表示,幼兒園總部有法務部,一切由總部處理。
田女士說,幼兒園提供的錄音,沒有家長在場,作為4歲的小女孩,如果老師要求她怎么說,那她肯定不敢不聽。
田女士很奇怪,事情發生后,幼兒園老師為何不將雙方家長請到幼兒園來協商?“主要責任應該由對方家長來負,可幼兒園卻在事發后,一直是和我雙方聯系,根本就沒有組織三方協商,我不理解幼兒園為什么這么做。”
在田女士提供的班級家長微信聊天記錄中,記者看到,一位家長說,妞妞錄音中提及的那名孩子,之前上過3所幼兒園,因為活潑、不愿意午睡等原因,多次被投訴。
賈園長說,幼兒園只在公共地方有監控,教室內是沒有監控的。賈園長說,如果田女士能找到證據,證明妞妞確實是在幼兒園受的傷,那么幼兒園愿意承擔責任,如果不能找到證據,那么“誰敢承擔這個責任?”
律師提醒保全證據才好維權
湖北松之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華說,田女士在事情發生后,錯過了最好的維權時機。
家長發現孩子受傷害后,第一選擇應該是報警,然后通知老師,并由警方要求對方家長到場,詢問筆錄可以作為維權證據。如果當時沒有報警,那么就應該及時要求幼兒園組織三方協商,協商記錄也可以作為維權證據。
昨天下午,就在記者發稿前,田女士打來電話說,這幾天幼兒園總是讓她走司法程序或者自己提供證 據,證明妞妞是在幼兒園受到的傷害。幼兒園其他家長在得知妞妞的遭遇后,強烈要求幼兒園在教室內安裝攝像頭,以監控教室內發生的任何事。“估計是迫于壓 力,所以幼兒園表示,愿意賠償我5000塊錢,私了此事。我也沒有精力繼續追查,就答應了,但是我孩子絕對不會再上這家幼兒園了!”來源: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