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替考入刑首案:閨蜜替考兩人均觸犯刑法
今年27歲的王丹丹(化名)是重慶某大學的研究生,一次聚餐后,她決定幫好友去考試,可當進入考場后,由于照片跟實際人不符被監考老師發現。記者了解到,這是重慶市的第一起替考入刑的案子。面對這樣嚴重的后果,兩人都后悔不已。
女研究生幫朋友考試
28歲的曾婷是大專畢業,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財務,她報名了重慶某大學成人自考,成為一名全國成人自考生。去年,曾婷的其他科目都順利通過,就剩一科“政治經濟學”沒過,她連續考了兩次都失敗。
聽聞2016年1月9日再次考試時,2015年12月初,她邀請好友王丹丹吃飯,說出自己的困擾。王丹丹是另一所大學的研究生,這樣的科目對她來說得心應手。
“既然你會做,不如你幫我去吧!”面對曾婷的請求,王丹丹礙于情面答應了,覺得這并不是特別大的事,即使被發現也是曾婷的成績受影響,自己不會受牽連。
當場被監考老師發現
1月9日,王丹丹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大門時,一女老師核對考生身份,打量王丹丹拿出的身份證,覺得有些不像,“你背下你身份證后4位。”王丹丹的記憶力特好,她只看了曾婷身份證幾眼,但也準確背出。
進入教室后,監考老師再次查看王丹丹的信息,發覺是有些不像,“照片里的女子臉是鵝蛋臉,眉毛也修飾過,而眼前的女生是團臉,眉毛也較粗。”
開始答題了,王丹丹只在試卷上勾了幾個選項。這時,女老師再次走近她,摸了摸王丹丹的頭,“你到底是不是曾婷本人?”王丹丹也很緊張,主動表示“我不是”。
兩人沒想到觸犯刑法
記者了解到,2015年11月1日起,替考入刑,意思是在國家考試中,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將面臨刑事處罰。
監考辦公室得知后,撥打了報警電話。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調查發現確實是王丹丹在幫曾婷進行替考。此案移送至沙區檢察院后,兩女生后悔不已,沒想到竟觸犯了刑法,“怪自己太不懂事,沒想到這件事的后果”。
由于案件情節輕微、兩人認罪態度較好,也有自首情節,考慮到兩個女生的未來,檢察院多方考慮權衡,決定對王丹丹微罪不訴。
為何對其作微罪不訴?
沙坪壩檢察院公訴科王光明表示,本案中,曾婷屬“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王丹丹屬“代替他人”考試,兩人都符合代替考試罪的構成條件。王丹丹既不是本案的主犯,也不是職業槍手,同時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屬于刑法規定的犯罪情節輕微,可以作微罪不訴處理。不過,雖然是微罪不訴,但罪名依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