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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23日消息,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關于提高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年度資金補償總額的通知。
通知提出,為貫徹落實市政府有關政策,進一步發揮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引導合作銀行機構加大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的支持,將《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管理辦法》(穗金融規〔2020〕1號)年度資金補償總額不超過2億元提高至年度資金補償總額不超過10億元。
通知表示,此次額度提高部分適用范圍為合作銀行機構第三機制年度(即2022年5月20日)以來發放的符合條件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對每筆不良貸款本金損失按規定給予總比例不超過50%的補償。(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