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修訂發布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配套保密和檔案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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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24日發布消息稱,證監會聯合財政部等部門對《關于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進行修訂,形成了《關于加強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下稱《規定》)。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支持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配套《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下稱《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與《管理試行辦法》同步施行。
據介紹,本次修訂主要包括:一是調整適用范圍,銜接《管理試行辦法》,明確適用于企業直接和間接境外上市。
二是為相關主體在境外上市活動中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提供更清晰明確的指引。
《規定》要求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向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以及境外監管機構提供、披露,或者通過其境外上市主體等提供、披露文件資料時,遵守保密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是完善跨境監管合作安排,為安全高效開展跨境監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結合跨境審計監管合作的國際慣例,刪除《規定》中關于“現場檢查應以我國監管機構為主進行,或者依賴我國監管機構的檢查結果”的表述,明確境外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就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相關活動對境內企業以及為該等企業提供相應服務的境內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進行檢查或調查取證的,應當通過跨境監管合作機制進行,證監會或有關主管部門依據雙多邊合作機制提供必要的協助,為安全高效開展跨境監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持續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積極拓展現有跨境監管合作機制的有益成果,營造良好的境外上市監管環境,支持企業依法依規境外上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