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二校門老照片(清華大學的標志性大門)
價高質低、名校參觀變校門合影;游而不學、老師資質真假難辨……
近年來,種類多樣的研學項目受到家長和學生的追捧和歡迎。時值暑期,各類研學游、夏令營火熱開啟。或參觀博物館、科技館、藝術館,沉浸式提升孩子們的人文藝術修養和科學素養,或走進著名高校,感受一流學府的氛圍熏陶……
然而,近日,市場上出現大量旅游團、研學團,口頭承諾可以“逛北大清華校園”、“與學霸交流”,實則僅在學校門口拍照“打卡”,或帶學生進入清華大學藝術博物館參觀——這家博物館屬于獨立運營場館,普通游客付20元門票便可從博物館自己的門進入參觀,并不能進入校內。還有甚者,帶孩子們進入附近的科技園區,謊稱為“清華新校區”。
據了解,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近日均發布了通知,于7月8日起恢復校園預約參觀,實行限額管理。這意味著,渴望走進名校參觀的游客有機會自己預約入校。然而,兩校也均明確,校園參觀不收取任何費用,拒絕提供參觀服務的有償行為。眾多打著名校旗號宣傳的研學項目是否能進入學校,并不確定。
中國教育在線提醒各位家長和同學,報名研學游需謹慎,需要確認組織單位、旅行社和導游的相關資質,認真閱讀并確認旅游服務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如出現與合同約定不一致或意外情況,學生家長可要求旅行社承擔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圖為聚集在清華大學門口的研學團隊(中國教育在線 黃卓攝)
>> 你覺得研學有意義嗎?——我們的“街頭采訪”
7月8日起,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兩所高校恢復預約參觀,成為眾多家長與學生目的地列表中的最優選擇,中國教育在線在兩所高校門前隨機街采了幾位小朋友,來聽聽他們的感受吧 ↓↓
警惕研學游背后的三大“陷阱”
據舜網報道,記者調查發現,火爆的研學背后隱藏著重重“陷阱”——
陷阱一:價高質低,研學成變相高價旅行
“與其給孩子報個所謂的研學營,還是一家人一起去旅行更有意義。”最近,家住豐臺區的裴女士正在為剛上初一的女兒規劃暑期出行,翻遍各大平臺推薦的研學項目,也咨詢了身邊親友,裴女士吐槽:“價格虛高,現在市面上的研學項目好像都不太值。”
裴女士隨便點開家長群中一個名為“鄉野童趣公益研學項目”的鏈接,廣告中介紹:孩子們將去往河北省的一個村莊,在享受自然野趣的同時走訪不同的家庭,參與農事活動,學習獨立生活技能。然而,仔細研究行程安排就能發現,5天中只有一天半的活動與該主題相關,剩下的均以山野徒步、溯溪玩水、摸魚捉蝦、蔬果采摘等活動“充數”。
鄉野童趣公益研學的行程安排,與“培養獨立生活能力”的主題相距甚遠。
“能跟培養獨立生活能力搭上邊的,只有第四天下午的‘生火做柴鍋飯’。”裴女士指著手機屏幕上寥寥幾行的行程介紹,皺著眉頭說,“這項活動孩子在家不能做嗎?為什么要大老遠跑到鄉村?價格也不便宜,5天就要花上4980元。”
順著這條線索,記者在某知名旅行購票平臺上,調查了北京近30家研學機構的50余個研學項目發現,自然生態、人文歷史、科技創新等成為研學的熱門主題,項目大致分為城市單日游、跨省市短程游以及跨國長途游,價格也從幾百、幾千到上萬不等。尤其是隨著疫情政策的放開,國際研學項目“重出江湖”,價格更是最高開到了7.3萬元的“天價”。
“在價格方面,研學行業有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現在感覺定價很隨意。”家長劉先生從事旅游行業,他以當下深受歡迎的研學目的地、古都西安舉例:“市面上4天3晚的旅行團定價在3000元左右,部分高端的私家團能達到5000元。”然而,當西安被貼上“研學”標簽,在旅行團普遍包含的打卡古城墻、陜西歷史博物館、大唐不夜城、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院等項目的基礎上,加上秦文化體驗、兵馬俑手作以及《詩詞飛花話長安印象》和《國寶書法鑒賞》兩節“重磅鑒賞課”后,價格立馬翻了一番,直奔9880元。
還有多位家長吐槽,孩子玩了一圈,回來收獲甚微,研學就是一次披著學習外衣的高價旅游。“孩子到北京參加文化研學營回來,滿腦子都是在北京環球影城玩了什么項目,買了什么玩具,去過的故宮、天安門、國家博物館只字未提。”來自山西臨汾的家長王女士告訴記者,“原本是想讓孩子通過研學了解北京的歷史文化底蘊,也許還能對歷史學習有幫助。現在看來,小1萬塊錢白花了。”
現象二:游而不學,“名校游”多成“到此一游”
相比價格,研學項目被家長們詬病更多的是,花了大價錢,實際內容卻與廣告宣傳不符,有虛假宣傳的嫌疑。
“打著名校研學的旗號宣傳,結果卻被臨時告知進不去,有種被騙的感覺!”最近,家長丁女士發布了一則朋友圈,痛斥某研學機構的虛假宣傳行為。
她說,自己為9歲的兒子小亮精心挑選了7月3日的名校暑期研學項目,廣告中明確提到有北京大學的參觀行程。“當時孩子一看能進北大,眼睛都亮了,吵著嚷著就要報這個。”丁女士說,盡管該項目9980元的價格遠超自己的心理預期,但她還是為兒子的名校夢買了單,“我也希望他能進名校感受不一樣的文化氛圍,激勵他努力學習。”
“你看,這里明明寫著,一整天都在北大,學生將進入校園參觀,了解專業學科設置及校園生活,并完成‘覺醒時代的新青年’定向挑戰。”在丁女士向記者展示的行程單上,赫然寫著“第三天青年力量召喚,全天:北京大學”的加粗文字,當天晚間還會有一場“狀元見面會”,學生將和北大校友見面,分享成長經歷,開展思想交流。
然而,就當小亮滿懷期待地等待出發時,丁女士卻被告知,因北大在該團期內尚未開放社會參觀,整日行程替換成參觀其他博物館。“工作人員還說,考慮到孩子打卡名校的心愿,他們將安排大家前往清華或北大門口合影留念。”丁女士無奈地表示,名校研學變成了校門合影,讓家長很無奈。
在隨后更深入的調查中,記者發現,如今市面上的研學項目,打著名校“擦邊球”宣傳的還真不少。比如,有的項目將清華、北大的校門照片放置在宣傳首頁,仔細閱讀介紹才發現,所謂的清華研學實際上是帶領學生進入清華大學藝術博物館參觀——這家博物館屬于獨立運營場館,普通游客付20元門票便可從博物館自己的門進入參觀,并不能進入校內。還有的項目宣稱請來了“名校畢業生或老師”授課,但并未對任課教師的身份進行任何明確說明,是否真如宣傳所說“來自名校”,也無從考證。這些研學項目均與家長和學生所期望的名校游相距甚遠。
現象三:“師質”難保障,“教育部認證”可以直接花錢買
車輛突發故障,43名研學小學生被困高速;12歲少年在某景區被石制燈具砸中身亡;16歲學生暑期參加沙漠探險研學中暑,因未及時發現而身亡……近年來,研學事故頻發,為行業的安全管理敲響警鐘。
將捧在手心的孩子送到研學老師手中,令不少家長感到憂心忡忡。“好像所有項目都把關注點放在了研學的內容上,很少提及我們家長更關注的安全和師資問題。”家住西城區的郭女士說,她曾為女兒報過一個“雙語野外研學營”,孩子能跟隨外教前往野外營地,在全英文的教學語境中學習野外生存技能。
學生們在野外研學營自制竹筏進行水上比賽
然而,女兒回來后的一次無心分享,讓郭女士感到后怕。“我記得那天下午,天陰沉沉的,好像要下雨。”郭女士13歲的女兒回憶,教練帶他們來到一片寬闊的湖水旁,按計劃進行自制竹筏的教學,“我們捆好竹筏后就下水比賽,比誰劃得快劃得遠。”興致高漲的孩子們并沒有注意到,一場暴風雨即將來臨。“我們在水上沒劃多久,就下起了大雨,老師趕忙招呼我們上岸,有些反應慢的同學直接掉進水里了,不過大家都穿著救生衣,沒有發生危險。”
“這些老師都會水嗎?有沒有深水合格證?為什么不根據天氣預報合理安排行程?”郭女士聽了女兒的講述后,擔憂地表示,事故往往就藏在這些隱患里。
教師資格證、導游證、急救證……目前,研學市場并未對教師的個人資質進行硬性要求。去年,人社部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增加了“研學旅行指導師”這個職業,意味著研學老師有了官方認可的“身份證”。于是,越來越多的研學老師選擇考取“研學旅行指導師”證書,以“自證身份”。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這其中也存在著貓膩。考取該證書需要報名、培訓學習、參加理論實踐考試等步驟,相應的,市場上出現了眾多“考證培訓機構”,號稱花錢能買考試真題,甚至不用考試就能直接拿證。
記者聯系到一家機構,工作人員介紹,交1500元就能獲取“研學旅行指導師”證書考試的精準題庫,完成線上培訓后,就能拿到教育部認證的證書。“都是原題,對著答案考,保證能通過!”隨后記者又表達了“著急拿證”的意向,對方暗示:“加100元,把考試交給我們,坐等拿證就行。”當記者對花錢買來的證書表示質疑時,工作人員則發來一串教育部官網鏈接,表示證書可以在官網查詢真偽,“放心,現在很多研學老師都在考這個證,市場認可度很高。”
研學項目價高質低、游而不學、老師資質真假難辨……如此亂象之下,研學市場仍越來越火熱。不少家長紛紛呼吁,加強對研學項目的監管,還孩子們一個“邊游邊學”的研學之旅。
律師答疑:“研學游”背后的法律問題
“研學游”亂象背后涉及哪些法律問題?對此,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峰接受了央視網《新聞+》記者的采訪。
《新聞+》記者:同樣地點、同樣市場的研學項目卻定價不一,研學項目如何定價才合理?
王峰:研學游目前主要還是實行市場的調節價,也就是通過市場供需確定價格的機制,基本上由旅行社等旅游企業進行自主定價。雖沒有明確統一的定價標準,但研學機構必須遵守我國《價格法》《旅游法》《廣告法》。這就要求相關機構在簽訂的旅游服務合同中,應注明服務項目以及收費標準,不能任意收取未標明價格的費用,也不能進行價格歧視。
明碼標價不等于隨意定價。同樣的研學項目,同樣的研學目的地,卻針對不同消費者給出不同價格,這種情況必然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旅行社、旅游企業應合理測算自己的運營成本,將收費控制在合理的區間范圍內。
《新聞+》記者:旅行途中的講解人員“無證上崗”,甚至不做講解,相關工作人員是否有資質要求?
王峰:對于旅行社和旅游企業組織的研學旅行而言,按照我國《旅游法》相關規定,擔任導游應當具有導游證,擔任領隊也應當具備一定條件。
研學游屬于旅游活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導游人員如果沒有持導游證上崗,領隊也不具備領隊的相關條件,旅游局可以依法責令旅行社進行改正,并且相關部門也可以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還可以將該旅行社或旅游企業相關違規行為予以公示。
《新聞+》記者:部分研學旅行協議要求學生自負危險后果,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王峰:目前研學游的主要參與人群是未成年人。我國《旅游法》第七十九條有明確規定,旅游經營者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同時,研學旅行的對象已擴大至大學生、成年人甚至老年人群體,他們的安全也應受到保護。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也有明確規定,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部分旅行社、研學游的組織者訂立的這種免責條款,屬格式條款。按照我國《民法典》規定,一旦這種格式條款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可以依據《民法典》主張合同條款無效。
如果真的不幸發生意外,研學游的負責人,包括執行研學游工作任務的相關責任人員都有相應責任,學生家長可要求旅行社承擔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如果發生嚴重意外,相關責任人員涉及違法違規,可能涉及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應當按照我國《刑法》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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