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售車4s店還能買到么—買了庫存車可以要求怎么賠償
一位來自四川成都的羅先生在節(jié)目中反饋:
2021年7月花費30多萬購買了一輛全新路虎發(fā)現運動版混動車型,截止目前車輛行駛了52000多公里。
用車期間,該車出現多次質量問題:
1、發(fā)動機故障燈亮了4次;
2、“小烏龜”報警2次;
3、偶爾無法充電、無法掛擋。
因車輛在保修范圍內,所以4S店給免費更換過充電電器元件、高壓元件(價值10000多元)、低壓蓄電池(價值2500多元)。
羅先生吐槽:
更換的這幾個電器元件價格貴,保修期過后,若是再出問題,維修壓力會很大。曾向4S店多次要求延保,但未果。
此外,羅先生反映:
通過網絡搜索發(fā)現,一位路虎發(fā)現混動版車主蔣先生遇到過相同問題。(故障發(fā)生時,儀表上會出現一只烏龜圖案,上面寫著“小心駕駛即可,性能受限”,隨后出現一系列故障碼,包括“陡坡緩降控制系統不可用”、“車輛穩(wěn)定控制系統不可用”、“自動緊急制動系統不可用”、“前方預警不可用”。)
更令人意外的是,這位蔣先生找到了一份路虎的“車輛隔離通知”文件。
從圖片可以看到:該文件發(fā)布時間是2021年9月份,其中提到“一批次Discovery Sport(CH)車輛存在電子后軸驅動故障”,并明確規(guī)定涉及到的車輛不得分銷、向客戶交付或在公路上駕駛這些車。
所以羅先生猜測:自己2021年7月購買的全新路虎發(fā)現運動版混動車型,可能是該批路虎官方禁止銷售車型。
消費欺詐,退一賠三
回顧以往案例,遭遇“消費欺詐”后,有不少消費者成功維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法規(guī)規(guī)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寫到最后:
作為傳統豪華品牌,品牌形象與服務至關重要,若羅先生真的購買到了一輛禁售車,則暴露出路虎4S店在交付流程中存在重大紕漏,廠家在整個車輛運輸和管理環(huán)節(jié)當中也存在監(jiān)管失誤。
希望路虎廠家與4S店盡快為車主解決問題,不能讓信任你們的消費者寒了心。
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請在評論區(qū)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