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變速箱進水的表現_變速箱涉水后常見故障
來源:燕趙晚報
□文/圖 本報記者 柳安臣
作為代步工具,汽車給人們帶來了極大方便的同時,只有質量可靠,用著才會放心。近日,正定縣的馬女士就遭遇了汽車質量問題,她家購買了半年的吉利汽車,突然發現變速箱油中有水的成分,這事讓她很揪心。“我們開車沒有進過水坑,懷疑購買了‘泡水車’,現在車已經放在售后這兒好幾天了,到現在也沒有給解決。”馬女士焦急地說。昨日,在北二環吉利售后點,經過工作人員初步檢查,斷定變速箱油中有水的成分,讓馬女士找購買新車時的銷售方解決,可是銷售方的不配合讓馬女士犯了難。最終,工作人員告訴車主馬女士,過幾天廠家會派專業人士對車做檢測。
反映
剛剛行駛了半年時間 變速箱就出現問題
昨日,家住正定縣的馬女士向本報反映,她兒子2019年初在石家莊“河北寶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吉利轎車,剛剛行駛了半年的時間,突然發現儀表盤報亮了,檢查結果是變速箱出現問題。
馬女士稱,在吉利汽車售后檢車時,工作人員發現變速箱進水了,說是進水造成的,讓自費修車。馬女士覺得,單單是變速箱進水,而發動機和其他的地方卻沒有問題,她們懷疑購買的這輛新車是“泡水車”。
“誰家十幾萬買輛車也不可能往大水坑里開吧!”馬女士說,新買的車才半年時間變速箱就有問題了,就讓換變速箱?“關鍵是4S店工作人員說是我們使用過程中進的水,我們用車時沒有泡過水,下雨天用車總不會進水吧,買車不就是為了遮風擋雨嗎,總不能天天把車放在屋里吧”。
吉利汽車售后讓自費更換,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給出明確的原因,到底是車輛密封問題還是什么原因,吉利汽車售后沒有任何說法。
“每個月還要償還3500元的車貸呢,這又讓我們換變速箱,我們修不起。在修理車間看到里面的池輪都是銹的,我們懷疑買到泡水車了。”馬女士說。
調查
變速箱油中有水的成分 密封處出現生銹狀態
昨日10時許,記者隨馬女士一起來到位于北二環某汽車園區的吉利汽車售后。經過對馬女士的汽車進行初步檢查,一位工作人員指著該汽車的機油底殼說,機油底殼密封處出現生銹狀態,需要進一步檢測。在接下來的檢查中,該工作人員通過變速箱出油口放出的油斷定,變速箱油中有水的成分。
馬女士非常疑惑,對于跑了半年的新車,變速箱是如何進水的呢?昨日10時許,現場售后的工作人員稱:“馬女士的車是通過河北寶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購買的,跟吉利4S店沒有關系,變速箱進水不在保修范圍,需要馬女士跟汽車銷售方聯系解決”。
說法
廠家將派專業人士檢查 判斷是否為泡水車
11時許,馬女士給賣給她車的,河北寶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銷售員通電話,希望他能到吉利汽車售后來幫助解決變速箱進水的問題。該工作人員稱,他已經將馬女士家的汽車進水情況移交給他們公司了,如果馬女士覺得變速箱質量有問題,可以到相關權威部門做質量鑒定,也可以走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后馬女士多次撥打該銷售員的電話進行溝通時,均未能接通電話。
昨日13時許,在吉利汽車售后,馬女士向工作人員提出,如果進水是被泡導致的,他們使用車的過程中也沒有被水泡過,要不然發動機會跟著一起進水的。為此,馬女士要求工作人員現場對變速箱進行查驗,看看箱體到底有沒有滲漏水的現象。
14時許,售后工作人員告訴車主,他們報告領導了,回復是他們已經向廠家說明了情況,過幾天廠家會派專業的人員到這里,到時候當著大家的面,再對該車進行專業查驗,看看這輛車到底是“泡水車”,還是變速箱體有滲漏點造成的進水。
專家
購買汽車到正規4S店 保證車源可靠及質量
針對本文馬女士反映的有關“變速箱進水”事件,河北省消費者協會汽車專家顧問團成員、高級工程師羅旭表示,作為4S店和銷售公司都應該積極為車主的困惑提供幫助,幫助找出變速箱進水的根本原因。變速箱進水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密封不嚴造成的,或者是浸水、泡水造成的等等。還有,在潮濕的天氣,切記將汽車機蓋內的各種機械部件、防塵罩蓋緊,避免進水、進灰塵、進潮氣等。行駛過程中,應避免駛入車輛涉水最高限度的水域。如遇仍在保修期內機器進水的現象,盡快到相關汽車售后服務商處進行檢修。
羅旭建議,為了得到更好的售后保障,市民購買汽車應到正規4S店,以保證車源可靠及質量。
消協
4S店和銷售方應認真檢測、分析
河北省消費者協會主任、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廉莙表示,針對馬女士反映的有關“變速箱進水”一案,作為承攬售后服務的4S店和銷售者的河北寶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應就馬女士反映的問題認真進行檢測、分析,提供車輛進貨渠道等憑證且告知并書面提供可能導致進水的具體原因,而非冷冰冰地“自費”了之,這讓剛剛擁有愛車的馬女士備感殘酷和無助,這與消費者至上的服務理念顯得格格不入。
廉莙指出,一直以來,涉及此類問題的糾紛在汽車行業常有發生,消費者苦不堪言。究其原因,系消費者使用不當所致,還是車輛制造、設計方面存在瑕疵,這在法律責任和客觀事實上往往很難界定,為消費者的后期維權工作增加了不小的維權成本,同時也增加了企業的客訴資本,二者間的矛盾備顯突出且呈不斷升級的狀態。
他建議消費者和4S店應盡早達成檢測鑒定的約定,并就“問題”車輛進行封存后,委托具有檢測鑒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或采取委托雙方當事人認可的“仲裁人”進行非法律層面的調解工作,以減少各方訴訟成本的發生。
廉莙同時呼吁,作為產品生產廠家和經銷者,應在銷售基礎上,逐漸增加車輛使用、維護和自我保養的培訓工作,這樣一則增加消費者對于車輛的使用常識,減少一些由于非產品性能故障所引起的不必要的爭議和糾紛的升級,也減少司法訴訟資源的浪費,對于和諧消費環境、和諧司法環境的建立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