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一塊雙層玻璃多少錢,雙層玻璃炸了一層需要換嗎
隨著暑期的到來,一些父母選擇帶著孩子乘坐高鐵出行,本該是件開心的事可近期一些發生在高鐵上的“熊孩子”事件,在網絡中引起了軒然大波。
其中拍攝于高鐵上視頻更是讓看過的網友紛紛拍手叫好,視頻中幾名十歲左右孩子從上車以后就臟話連篇吵鬧不止,而這些孩子的家長始終沒有對自己孩子的行為進行制止或者呵斥,列車員反復出言提醒可家長們依舊不為所動,這時一位乘客實在看不下去就起身喊道:這些孩子沒有家長管是嗎?你們教育出來這樣的孩子,你們現在不管,以后有社會替你們教育他們。
而時隔幾天后,一個三歲半小女孩在家長的引導下乘坐高鐵,10個小時的車程中不哭不鬧的視頻,評論區的網友紛紛給小女孩點贊。
同樣是在暑假期,也出現了兩個“熊孩子”,而這兩個“熊孩子”可謂是憑實力將自己的父母逼上了“絕境”。
吳某和王某是同班同學,兩人又都住在同一小區,所以一放暑假兩個小孩就相約每天吃完晚飯后一起在小區里的下沉廣場上踢球。
因為都是小男孩雙方家長也沒有過多干涉,可誰知這日晚飯后兩孩子如約來到小區廣場玩耍,而這次玩耍的游戲是比賽扔石子看誰扔得更遠。
吳某和王某開始將路邊的石子撿起,朝遠處售樓處砸去,就這樣兩塊堅硬的石頭重重砸向了售樓處的玻璃幕墻上。
玻璃被擊碎后裂痕以擊碎點為中心開始擴散,兩塊高達15米的玻璃上全是裂紋,值得慶幸的是因為兩塊玻璃是作為幕墻使用的,所有制作玻璃的材質較為特殊,雖然玻璃全碎裂了但沒有直接砸碎,而是保持原樣立在原處,因此才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更嚴重的財產損失。
此時罪魁禍首的吳某和王某已經被眼前的一幕嚇得目瞪口呆,吳某的父親知道自家孩子闖了大禍,立刻帶著吳某來到案發現場和物業協商如何處理此事,可物業負責人的一席話讓吳某的父親大為吃驚。
物業負責人說被砸壞的是用特殊材質制成的雙層鋼化隔熱保溫玻璃幕墻,再加上玻璃高達15米,所以都是定制而成的,再加上這兩塊玻璃需要專業的工人用吊車安裝,安裝過程特別繁瑣,保守估計下來一塊玻璃大概需要30萬,而兩塊玻璃就需要60萬。
60萬的玻璃價格讓吳某和王某父母面如死灰,對于普通家庭來說30萬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而兩個熊孩子用兩塊石頭就將父母辛辛苦苦攢了幾年的存款全部掏空。
吳某和王某的父母對于物業所說的60萬賠償金額是無法認同的,他們覺得物業是故意抬高價格,物業就此不置可否,提出吳某和王某的父母也可以自己購買更換被砸壞的玻璃。
可吳某和王某的父母覺得物業應該給這兩塊玻璃都上過保險,所有的維修改換費用都可以通過保險進行理賠,自己可以適當地出一部分保險金,可全部讓自己賠是不合理的,畢竟自家的孩子都還小不懂事,也不是誠心要打碎玻璃的。
物業和吳某、王某的父母就賠償問題僵持不下,最終也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了。
本案中吳某、王某作為未成年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的規定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被認定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民事法律行為就需要由未滿八周歲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或是被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故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將承擔侵權責任。
而吳某和王某剛上小學一年未滿八周歲,雖然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作為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有第一個課堂就是家庭,而孩子的第一個老師就是家長的認識,承擔起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要責任,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也有必要協助和配合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這些規定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和促進其健康成長。
那么物業提出的60萬賠償金額是否應該由吳某、王某的父母進行賠償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造成的他人損害,應由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
如果監護人已經盡其所能做到了監護職責,是可以相應減輕侵權責任的。對于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造成的他人損害,應該從其財產中支付所需賠償費用;如果本人財產不夠的,需要由監護人支付賠償費用。
這一條款主要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利益,并確保受害人能夠得到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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