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海里是怎么來的_十二海里是什么
最近事情特別多,在我們香港附近,發生了一起游輪爆炸事故,1死6傷,都是外籍人士,但我們在第一時間派出兩架直升機和一架固定翼飛機前往救援。
有的小伙伴們覺得沒什么,可要知道,就在幾十年前對于海上救援的事,我們可是一點都無能為力,而成為國際輿論的小辮子,為此上頭還大發雷霆,趕緊想辦法補救,但結果還是于事無補。
因為事件邏輯的背后是實力問題,而不是表面上看起來,只是個簡單的救援工作,簡單來說,就是救援也是要成本的。
根據報道,香港特區政府飛行服務隊今天下午約16時接到,一艘運油輪船于香港東面約300公里海域發生爆炸,先后派出兩架H175直升機及一架“挑戰者”605固定翼飛機前往救援。
就算H175代表的是目前性價比最高的中型直升飛機,但本質上還是個油老虎,平均油耗是百公里300升,按照現在油價來說大概就是9塊錢一升,百公里也就是2700元。
300公里的距離,兩架直升機光是航空汽油成本就是16200元,還不算上其他的養護維護等費用。
而挑戰者605飛機每小時綜合費用更是高達4萬元,這一來一回也差不多要10萬元左右。
當然,生命無價,這些費用支出換來了好幾條人命。
報道稱,其中首架直升機已于今晚19時到達事故現場,并運送3名傷勢較嚴重的船員,其中1人二級燒傷,全身有3成皮膚燒傷,另外2人面部燒傷,今晚10時許送達香港東區醫院救治。
所以救人需要成本,只有當國家有錢,才行進行救援,顯示出海上的實力,要知道,以前我們沒有這個實力的時候,發生過一個事,而且成為了當時西方人戳我們痛處的笑柄。
在1973年的10月特別熱,而一冷一熱生產溫差就會產生臺風,所以那一年的臺風來得特別的猛烈,我們對外租借的希臘籍“波羅的海克里夫”號貨輪在臺灣海峽受強臺風襲擊遇險,要求救助。
而地點就在廈門港外不到50海里的地方,具體就是廈門東南約40海里、74公里,北緯23°55′、東經118°31′。
灣灣,我們,香港都收到了求救信號,也都表示要前去救援,估計這船的船長應該是記得,71年我們在聯合國恢復了合法席位,而且離我們近,就拒絕了灣灣的救援要求,然后專心等待我們救援。
結果當時廈門港僅有185匹馬力小拖輪1艘,400噸木質船1艘,根本沒有能夠在這種恐怖級別風浪下出海的船,無法出海搶救,而飛機和艦艇就更不用說了。
后來交通部也想了辦法,并且和經貿部商量,決定向廈門港的另一艘外貿部租用的索馬里籍“亞光”輪要求出航救助,但因為臺風中心往廈門逼近,而且交通部沒有下定決心,亞光輪未能及時出動救援。
難船在風浪中掙扎達十多個小時,終于沉沒于廈門港外,船上23名船員失蹤了14個,9人被趕來的新加坡商船救起。
這件事之后,據說周總理大發雷霆,立即撥款去日本買了大型專業救撈船,就是著名的“滬救101”,成立了廣州和煙臺救撈局。
這個真實事故就記錄在上海地方志,而這段文字里,透著滿是心酸的味道,都是自己肌肉不夠硬的錯。
因為博主80后,所以對這條船也是未見其生,有幸見其死。
90年代初,這條船從日本回來,快要進入煙臺港了,高壓油管破裂還是怎么的,機艙突然起火,船員聞警而動,紛紛放救生艇逃走,結果一條已經回到家的大型專業救撈船在錨地燒得只剩了個殼,背后透露的信息還是實力不足。
回來,希臘貨輪的例子告訴我們,領海的權益不僅僅是利益,它還意味著責任,國土是你的,領海也是你的,你就要有義務有實力要管好。
破壞本國的生態和保護本國的生態,意義也是如此,美帝為了讓別人縮窄領海,提出種種理由,背后的邏輯,其實也是在炫耀自己的實力。
其實你想想,既然規定了200海里領海,但又沒有維持秩序和援助別人的能力,確實很無奈,又很無力,所以歸根到底還是實力。
這里就解釋下,啥叫200海里,而這200海里是怎么來的。
從人類解鎖海航技能開始,就逐漸形成了領海的概念,但怎么確定領海呢?有句話叫做真理只在大炮之內,而領海也是差不多這樣定的,只要炮彈能打到的地方就是你的領海。
看過之前寫的文章就知道,大炮剛造出來時,不僅射程短,而且準頭完全就是玄學,拿去打對手就跟開盲盒一樣,只要運氣好打中對手主艦,自然就打贏了,運氣不好,怎么都打不中,就等著被對方平推,所以早期的領海就是大炮的射程才3海里,大概就是5.55公里左右。
但后來,英倫三島拼命攀爬科技樹,為了解鎖海戰技能,在大炮上死命加技能點,終于讓大炮的準頭和距離有了極大飛躍,而他借助新的大炮技術,錘爆了西班牙當上海上霸主。
這時候,3海里這個標準,對于英倫三島還有各種歐洲國家來說,簡直爽得不要不要滴,只要軍艦在3海里外架炮,分分鐘就能錘爆任何實力差的國家,這個辛酸史小伙伴們都清楚。
到了二戰后,美帝為了搞秩序,有了聯合國的出現,但暗線實際上是為了肢解英倫三島還有高盧雞的領地,于是整個藍星刮起了反殖民地反霸權之風,很多國家開始獨立。
再加上人類解鎖了石油這個技能,而且也意識到海底和陸地一樣,有著巨量資源,既然獨立了,自然也要守住自己的資源,于是很多國家都要求有領海線。
在1982年4月,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以130票贊成、4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了被譽為當今世界海洋憲章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按照公約規定,各國可以主張最高12海里的領海基線、領海毗連區和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在領海內主張國的權利神圣不不可侵犯。
其中反對最強烈的就是美帝,很多小伙伴們就問了,他反對的原因是不是還想和以前一樣,搞個戰艦到12海里以內錘爆窮小國?不是。
要知道,為什么我們自己也提出12海里范圍?
因為當初我們了解到現在的大炮能有效達到12海里的時候,就馬上提出將3海里提高至12海里,這魄力,可比當時的運輸大隊長高多了,當時列強能肆意妄為,自由出入我們內陸,就是運輸大隊長用3海里原則造成的。
而且按道理來說,這對美帝就是個好處多多的公約,畢竟他的地盤這么大,而且兩頭就是大洋,應該很贊同這個條約,可現在他卻非常反對這個條約,因為你想想,雖然他的地方大了,但其他國家的地方也同樣跟著大起來,美帝的活動空間直接被壓縮了。
在他眼里,你們一堆窮小子要和村里頭的首富分土地?那不是反了?所以他堅決反對。
總之,對于海洋權益來說,最根本的核心邏輯還是看誰的肌肉大,如果沒有一定的實力,哪怕就是給你再長的海岸線,也會被美帝打著維護航行自由的名義,派軍艦來游行,他邊顯示自己的肌肉,邊說是自己的失誤或者是無害通過。
而一旦你有了實力,下艦艇跟下餃子似的,那么,也就沒有美帝啥事情了。
今天說了比較多,希望大家能慢慢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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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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