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的車銷售能拿多少提成、買50萬的車能睡女銷售嗎
一、增值稅涉稅問題及審查要點
(一)進項稅方面
1.將外購貨物或服務用于集體福利,抵扣進項稅額,未作進項稅額轉出。
【審查要點】審查“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福利費"等會計科目,審查“出庫領料單",查看去向,審查被查企業是否存在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領用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的貨物、 應稅服務相關的進項未作轉出處理。在一般的企業中,購進用于集體福利的固定資產,如食堂購進冰箱、洗碗機等,進項稅額是不允許扣除的。
2.將外購貨物或服務用于個人消費,抵扣進項稅額,未作進 項稅額轉出。
【審查要點】審查“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福利費”等會計科目,審查“出庫領料單",查看去向,審查被查企業是否存在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領用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的貨物、 應稅服務相關的進項未作轉出處理問題。
3.為全體職工購買保險抵扣進項稅,未作進項額轉出。
【審查要點】審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保險費”、“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會計科目及明細賬、審查被查企業是否存在為全體職工購買保險等集體福利抵扣進項稅未作轉出處理問題。
4.銀行汽車貸款貼息費用抵扣進項稅額,未作進項稅額轉出。
【審查要點】審查“銷售費用"、“財務費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會計科目及明細賬,審查被查企業是否存在銀行汽車貸款貼息費用,是否存在抵扣進項稅未作轉出處理問題。
5.全面營改增后企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時間前后政策變化)、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是否存在增值稅進項稅額已抵扣問題。
【審查要點】審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會計科目,結合系統導出的進銷項明細,抽取部分月份檢查是否存在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的抵扣情況。
6.取得異常發票或虛開發票,扣除進項稅額。
【審查要點】核查企業是否取得虛是稅收工作中的重點。一般情況下,對于某項有疑點的不合理業務應核實資金流、貨流、發票流等相關要素。關注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系統中的“屬于作廢發票”指標是否出現異常,即銷貨方已經按“作廢”處理而購貨方又用于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調查是否屬于納稅人違反規定利用作廢專用發票申報抵扣進項稅 額;核查企業的購貨合同、貨物運輸憑據、貨物驗收單和入庫單以及領用(發出)記錄,以及其實際釆購貨物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是否相符。核查被檢查企業“應付賬款"科目,從該科目貸方發生額入手,與該科目的借方發生額相對照;檢查“應付賬款”科目貸方核算的單位與付款反映的單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應進一步查明原因, 是否存在第三方開具的、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情況; 檢查“應付賬款”科目發生額是否與其經營規模或銷售情況相匹配, 對某些發生額較大,且長期不付款或通過大額現金付款的且與其資本規模不符的,應對其進貨憑證逐一檢查,并發函協查。
(二)銷項稅方面
1.收取代辦貸款服務費、代辦上牌費服務費、落戶服務費及金融服務費等未按照混合銷售的方式,適用銷售貨物的稅率計算繳 納增值稅及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查“其他業務收入”中,是否存在收取代辦貸款服務費、代 辦上牌費服務費、落戶服務費及金融服務費等收入;審查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是否存在不同稅率的銷售收入;審查企業與 客戶的銷售合同中關于收款內容的詳細條款,收款方式及車款的構成,是否存在代辦貸款服務費、代辦上牌費服務費、落戶服務費等。
2.向無關人員贈送禮品未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審查要點】重點核實“主營業務成本"、“促銷費"、“樣品"、"業務招待費”、 “周轉材料”等科目,是否存在外購促銷禮品(汽車精品、加油卡 等)用于展銷、促銷宣傳活動中,無償贈送且屬于非特定客戶,是 否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3.車輛銷售時向客戶銷售其他貨物或提供服務,分別按照“裝飾物”、“購車服務費”、“E套餐”、“新車延保費”、“掛牌費”、“劃 痕維修費”、“押金”等名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未按混合銷售行為規定交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中,是 否存在“裝飾物"、“購車服務費”、“E套餐”、“新車延保費”、“掛 牌費”、“劃痕維修費”、“押金”等收入;審查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是否存在不同稅率的銷售收入;審查企業與客戶的銷售合同中關于收款內容的詳細條款,收款方式及車款的構成,是否將購車款拆分等。
4.收取進口汽車的配額費用(車輛加價)服務收入,未按價外費用申報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對一些緊俏車型,抽查部分個人銷售合同、收款憑證、銷售發票,是否存在加價情況;通過汽車經銷4S店服務接待崗的前臺系統可查詢出4S店所有,維修系統能查詢到包括歷史維修及保養、更換配件與工時費等所有收款記錄;通過貨勞系統及機動車發 票查詢系統,導出銷項發票,通過分析篩選出本市及外地單位、個人購買車輛信息,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分類調 查,抽取部分客戶,核實購車款與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是否一致, 是否存在加價情況。
5.通過個人存款銀行賬戶收取售車加價款和價外費用,未記 收也未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為了隱匿收入,企業通常會借用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會計人員、銷售人員等個人銀行賬戶收取業務收入,而不通過企業賬戶收款。應對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會計人員、銷售人員等個 人銀行帳戶進行交易對手明細查詢,是否存在售車加價款和價外費 用等隱匿收入情況。
6.取得業務提成收入、車輛按揭貸款服務收入、車輛修理中 產生的廢機油收入等未計收入未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查企業“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往來款科目,核實 是否存在其他4S店的介紹業務的返點收入,是否存在其他4S店銷 售汽車的車輛按揭貸款服務收入;檢查企業庫房、修理車間,是否存在廢機油等實物庫存增加和減少,結合“其他業務收入”、“營業 外收入”、“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科目,核實是否存在銷售 廢機油等收入。
7.取得處置試駕車收入和處置拖車收入未按銷售商品稅率繳 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閱“庫存商品”“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審核固定資產的入賬時間,是否存在試駕車和拖車轉為固定資產核算;4S店將駕車和拖車銷售時,核查是否按照銷售商品稅率繳納增值 稅和附加稅。
8.二手車置換少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閱“庫存商品”、“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是否存在二手車置換經濟業務;4S店將二手車銷售時,核查是按照 舊貨跚還是按照銷售商品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
9.固定資產清理收入、出售廢品取得的收入,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查企業庫房、修理車間,是否存在修理中產生的廢舊物品等 實物庫存,結合“固定資產清理”、“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 “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科目,核實是否存在銷售廢舊零件、 廢舊機器設備等收入。
10.增值稅適用稅率錯誤少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查企業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一,核實是否有不同稅率貨物及服務;通過“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并抽取部分業務合同,核實業務實質,核實是否存在故意將高低稅率混淆的情況。
11.取得廠家現金返利未計收入,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通過往來款科目,查看采購合同,核實返利形式,是現金返利 或銷售折讓,返利是否確認收入申報繳納增值稅。
12.以明顯低于同期、同類產品正常市場價格銷售汽車,少計收入少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將企業銷售臺賬,與機動車發票查詢系統導出數據進行比對,核實是否存在明顯低于同期同類產品的銷售。
13.將閑置資金無償提供給關聯公司或其他企業使用,未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對往來款行篩選,對金額較大、時間較長的客戶或供應商進行逐戶核實,核實是否存在閑置資金無償使用行為。
14.將銷售收入分解為車款和裝潢服務費、代辦費等收入,以收據代替發票從而隱匿收入少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審查要點】審查“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中,是否存在某一科目長期累積增加;審查企業與客戶的銷售合同中關于收款內容的詳細條款,收款方式及車款的構成,是否存在將購車款拆分的情況等;根據售車合同的客戶聯系方式,抽取部分進行業務核實。
15.向分公司調撥車輛,未做視同銷售,未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
【審查要點】通過審查“庫存商品”科目,檢查被查企業是否存在外縣市機構或分公司調撥車輛行為,是否符合“向購貨方開具發票”、“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兩項情形之一;如接收調撥分公司只就部分車輛向購買方開具發票或收取貨款,則應當區別不同情況計算。
16.收到的代扣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未計入收入,未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審查要點】通過審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檢查被查企業是否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2%手續費返還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17.未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申報納稅。
【審查要點】重點審核被查企業每月25日以后的售車明細及相關單據和會 計記錄,結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核實企業是否存在跨期申報納稅 情況。
18.房屋租賃代收水電費收入未計入應稅銷售額。
【審查要點】企業將固定資產作為租賃物出租給其他企業、單位或個人使用, 出租方向租戶單獨收取水電費,存在未按銷售貨物處理,少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的稅務風險。審閱相關賬戶記錄,重點檢查“其他應 收款”、“其他應付款”賬戶企業有現金流入記錄為收到租金或代收水電費,卻未計銷售;審閱“管理費用”,查看是否存在代收款項直 接沖減水電費支出的賬務處理的情況。
二、車輛購置稅涉稅問題及審查要點
(一)同一個合同內的其他服務收費以精品費等的形式低價開具 增值稅發票,未納入車輛購置稅計算稅基少繳車輛購置稅。
【審查要點】
審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中,是 否存在“裝飾物”、“精品費”等額外收費;審查企業與客戶的銷售 合同中關于收款內容的詳細條款,收款方式及車款的構成,是否存 在將購車款拆分等情況。
(二)將銷售收入分解為車款和裝潢服務費、代辦費等收入,以收據代替發票從而隱匿收入少繳納車輛購置稅。
【審查要點】
為了隱匿收入,企業通常會借用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銷售人員等個人銀行賬戶收取車款以外的收費,而不通過企業賬戶收 款,可通過辦理車購稅時稅務機關留存的購車人的聯系方式,從外圍取證進行核實。
三、消費稅涉稅問題及審查要點
(一)銷售符合條件的超豪華小汽車未繳納消費稅。
【審查要點】
從機動車發票查詢系統導岀機動車發票明細,篩選金額超過130 萬元(不含增值稅)的車輛,與企業消費稅申報表進行核對,檢查是否有未繳納消費稅的情況。
四、企業所得稅涉稅問題及審查要點
(一)收入的檢查
1.收取金融手續費未計收入。
收取金融手續費分為以下兩種情況:(1)為本公司銷售汽車提 供金融服務;(2)為非本公司銷售汽車提供金融服務。
【審查要點】
(1)抽查汽車購銷合同,區分4S店提供的金融服務是否為銷售本公司汽車提供;
(2)確認金融服務費是否計入收入,重點關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二級科目是否包含“金融服務費”收入。如“金 融服務費''金額小于合同額,則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賬外收入;如“金 融服務費”金額大于合同額,則重點核實是否為非本公司銷售車輛 提供金融服務。
2.收取定金、訂金未計收入。
【審查要點】
重點關注“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是否在收取定金的同時確認收入。對于應當退還的訂金,應當核實是否存在 長期掛賬問題,如可確認無法退回,應當確認收入。
3.收取信用證保證金未退還未計收入。
【審查要點】
重點關注“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是否存在 收取信用保證金長期未退還未計收入的情況。
4.應退還客戶余款未實際退出未計收入。
【審查要點】
抽查部分客戶交易流程,查看是否存在應當退還客戶的余款,如有余款重點核實是否存在長期掛賬問題,如可確認無法退回,應當確認收入。
5.收到的代扣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未計入收入。
【審查要點】
核對往來科目是否包含代扣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是否結轉收入。
6.價外收取的各種代辦手續費、不符合規定的代辦保險費、保險費返還收入以及向部分購車顧客收取貸款貼息等收入,未按照 規定入賬,或雖入賬但未按照規定申報納稅。
【審查要點】
(1) 通過銀行流水核實購車人是否與企業財務人員等存在賬務往來,核實相關費用用途;
(2) 向購車客戶詢問是否存在相關賬務費用往來。
7.企業取得銷售返利未計收入。
【審查要點】
(1) 上游企業與被查企業之間的資金、發票往來,是否存在銷售返利性質的收入未結轉收入,或以抵減進貨成本的方式少計收入;
(2) 通過外部信息渠道獲得同品牌汽車銷售返利的通用核算方法。
8.企業贈送汽車保養等未計收入。
【審查要點】
(1)在銷售環節以優惠形式贈送的保養,應當按照“買一贈一”處理,不按照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2)在活動推廣中隨機贈送的保養服務,應當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9.無法償付的應付賬款長期掛賬未及時確認收入。
【審查要點】
審查“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應付類科目,重點核實應付款項的賬齡,是否存在長期掛賬未及時確認收入的情況。
10.年末銷售的汽車未及時結轉收入。
【審查要點】
(1)檢查企業往來類科目,核實是否存在銷售收入計入往來類科目未及時結轉收入的情況;
(2)檢查年末季度收入情況,與往年同期對比,是否存在收入異常波動的情況。
11.車主購車定金未一次性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少計收入。
【審查要點】
抽查部分客戶與被查企業的交易流水,比對銀行流水金額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金額是否一致。
(二)成本及費用的檢查
1.庫存商品用作促銷未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
【審查要點】
(1)審查“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科目,是否存在庫存商品結轉到“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的情況;
(2)通過外部信息了解企業是否存在到店有禮、隨機贈送、抽獎等促銷行為。
2.虛列成本稅前列支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重點核實被查企業實際支出與海關票據是否存在差額,應當按照實際支出列支成本。
3.超標準稅前列支業務招待費、福利費等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財務報表中利潤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數據,與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福利費等期間費用進行計算比對, 是否存在超限列支的情況。
4.取得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憑據,在銷售費用中列支客戶的保險費等支出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銷售費用”原始憑證,是否存在發票抬頭不符等不符合規定的支出憑證。
5.未取得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稅前列支費用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原始憑證中是否存在無票進賬、白條進賬等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支岀。
6.在費用中列支非公益性捐贈支出,在稅前扣除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財務報表中利潤表“利潤總額”數據,與實際發生的捐贈費用等期間費用進行計算比對,是否存在超限列支的情況。同時應當核實捐贈行為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7.稅前扣除為職工購買的團體意外傷害險未做納稅整。
【審查要點】
審查企業保險合同、“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等財務資料,核實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保險列支要求。
8.在管理費用中列支應由客戶負擔的車輛保險費、汽車貸款貼息費等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銷售費用”原始憑證,是否存在發票抬頭不符等不符合規定的支出憑證。
9.稅前列支未實際發生,無合法有效憑證的經銷商特別獎勵金、安全費等未作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原始憑證中是否存在無票進賬、白條進賬等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支出。
10.在年度匯算清繳時“預提費用”科目貸方余額未進行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準備類科目是否有余額,是否在企業所得稅申報中調減。
11.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在稅前列支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審查企業保險合同、“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等財務資料,核實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保險列支要求。
12.在費用中列支屬于超過標準的招待性質支出,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1)審查財務報表中利潤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數據,與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福利費等期間費用進行計算比對, 是否存在超限列支的情況;
(2)關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費用科目中是否存在未歸集的 屬于招待性質的支出。
13.違規列支關聯方利息支出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1) 查看財務費用中利息支出,核對其借款合同另一方是否為關聯企業;
(2) 將實際貸款利率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進行比對看是否符合規定。
14.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稅前列支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核實原始憑證是否與取得收入無關,例如:高爾夫會員費等。
15.房屋裝修改造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未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未做納稅調整。
【審查要點】
核實房屋所有權屬是自有房屋(包含融資租賃)還是租賃房屋: 自有房屋按照裝修改造后新的房產原值在剩余使用年限分攤;租賃房屋應當按照裝修改造支出在剩余租賃期內分攤。
16.將利潤從高稅負率地區轉移至低稅負率地區,少繳企業所得稅。
【審查要點】
核實企業與關聯企業注冊地址是否存在稅率差,相關關聯交易是否符合市場規律。
五、房產稅涉稅問題及審查要點
(一) 未按規定申報繳納房產稅。
【審查要點】
核對固定資產和折舊類科目是否存在未申報房產稅的項目。
(二) 裝修改建支出未計入房產稅原值繳納房產稅。
【審查要點】
核實“在建工程”科目對于房產原值影響是否屬實。
(三) 自建房產已竣工投入使用少計算房產稅。
【審查要點】
核實自建房產竣工文件與賬目記載是否相符。
(四) 固定資產新增改良建筑物未計入房產稅計稅基數繳納房產稅。
【審查要點】
查看建筑工程竣工結算文件,以此計算新增改良建筑物原值。
(五)未將土地價值納入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審查要點】
查看“無形資產”科目及最初獲得土地使用權時的文件資料比 對房產稅繳納情況。
六、印花稅涉稅問題及審查要點
(一)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財產租賃合同、銷售合同、延保服務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裝合同等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審查要點】
對應檢查期限合同及印花稅繳款憑證是否足額繳納印花稅。
(二) 注冊資本增資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審查要點】
核實“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等資本類科目是否有新的注資, 與當期印花稅繳納情況比對。
(三) 支付汽車保險費及向銀行借款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審查要點】
對應檢查期限合同及印花稅繳款憑證是否足額繳納印花稅。
(四) 購銷合同印花稅按銷售收入占比預征,未按規定比例計算繳納印花稅。
【審查要點】
核對征管部門出具的印花稅核定征收文書,企業是否按照文書執行。
七、個人所得稅涉稅問題及審查要點
(一) 用于市場推廣而向客戶無償贈送拉桿箱、雨傘等物品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查要點】
(1) 通過外部渠道了解是否存在隨機贈送客戶禮品問題,是否根據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 查看庫存商品明細賬是否存在贈送客戶的禮品。
(二) 支付的旅游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查要點】
通過審查旅游事項,區分以下情況:
(1)與考核有關,屬于獎勵性質的,須依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外部人員發生的旅游費用。如獎勵兼職營銷人員等去旅游, 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應當按照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勞務報酬 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 代付員工人才補貼款、勞動仲裁補發工資、贈送奢侈品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查要點】
審查“其他應付"科目是否存在代付員工人才補貼款、勞動仲裁補發工資等。
(四) 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房屋租賃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查要點】
審查房屋租賃發票及合同,確定是否為公司租賃行為,如是員工租賃,公司報銷費用,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五) 發放的部分工資、分紅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查要點】
調取人資部門工資計提記錄,與全員全額申報表對比,如有差額,與賬簿比對是否真實發放,如已發放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六) 為外籍員工購買保險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查要點】
核實外籍員工保險購買及代扣代繳情況。
來源:財會閣 作者:財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