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5大人1個嬰兒算超載嗎;新交規5大人1個嬰兒算超載嗎鄭州
一說起“超員”,大家腦海里總會先想到大客車,卻對平日里使用最多的私家車超員知之甚少。這不我們就經常在微信后臺收到針對此方面的留言,多集中在咨詢“抱著小孩乘車超出核載人數,是否算超員”等,今天青島給您詳細解答▼▼
Q:一個小孩算超員嗎?如果大人抱著小孩是不是“不算數”?
A:《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于“載人”的表述都是對機動車所承載“自然人”的規定,“自然人”這個法律名詞的含義就是在自然條件下誕生的人。因此,機動車載人的核定人數是指廣義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嬰兒、未成年兒童。所以,普通5座小型汽車承載核定人數為5人(含駕駛人)就只能乘坐5人,超出1人(包括嬰兒、兒童)都視為超員。同樣的,駕駛貨車也是一樣的道理,駕駛室如果核載3人,那么就只能坐3人,包括嬰兒、兒童。
Q:那么,對私駕車和貨車駕駛室超員會怎么處罰呢?
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
1、對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要給予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2、對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要給予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3、貨運機動車駕駛室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要給予罰款100元的處罰。
實際事例屢見不鮮▼
2月18日晚上19時許,湖州高速支隊二大隊在德清收費站開展違法整治。在對一輛白色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副駕駛坐著1名男子,后排坐了2名成年女子以及2名小孩。
檢查行駛證信息得知,該車核載人數為5人,而實際車上坐了6人,實載人數超過核載人數的20%。當問到駕駛員為什么超員時,駕駛員回答:“我們一直以為只有大人才算人數,小孩子不算超員的?!?strong>在處理的三起私家車超員中,駕駛員都存在“認為小孩子不算人數”這樣錯誤的理解。
對一般核載5人的私家小轎車來說,車上多帶1名小孩就算超員,一旦被查獲就要扣分+罰款。而且超員違法行為被查獲后是必須現場消除的,也就是說,車上超出人員不能再在車上繼續一同前行,而要選擇別的方式重新出行,這個過程也會造成較大的麻煩。
超員的危害▼
危害一:會讓車輛不穩定
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會增加司機在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危害二: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嚴重超員,車輛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
危害三:讓逃生和搶救變難
特別是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客車超員給乘客逃生、搶救傷員帶來極大困難。
危害四:更易鋌而走險
超員車輛往往為躲避檢查,和執勤“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駛就是夜間行駛。
危害五:無座乘客最危險
超員的那部分乘客幾乎沒有任何安全設施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如車輛側翻等,將是首先傷亡的人員。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一定遵守交通法規,
不開超員車,不坐超員車。
來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
編輯:馮清芳
審核:張國超
制作出品:滕州新媒體運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