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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今日,唐山打人事件仍在持續發酵中。
隨著案情細節的越來越清晰,大家發現,這起事件并不像當初我們以為的只是一起普通治安案件那么簡單。
黑料越挖越多,越挖越讓人細思極恐!
就在昨天,唐山公安宣布:9名打人嫌犯已全部落網!
這個消息令人振奮,隨之,大眾開始對這9名嫌犯的身份和背景產生了強烈的興趣。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主犯陳某志。
陳某志,真名陳繼志(視頻中的綠衣男子),唐山本地人。
據媒體報道,陳繼志為唐山本地人,其名下有注冊公司(已注銷),現為一家水產養殖場老板,養殖場規模不詳。
從表象上看,陳繼志只是一個合法的生意人。
然而,他的黑歷史會讓人不寒而栗。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唐山中級人民法院中輸入“陳某志”三個字,就會顯示有9篇與其相關的文書。
根據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9)冀02刑終216號資料顯示,陳某志目前的狀態是:刑拘在逃。
“刑拘在逃”,指的就是在刑事拘留期間脫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逃犯。
一個在逃犯,居然能大搖大擺地公開出入公共場合,這不能不讓人聯想到“孫小果”,難道他也有一手遮天的保護傘不成?
當然,這只是猜測。
雖然是猜測,但也并非完全是空穴來風,因為下面扒出來的內容會讓人更吃驚。
陳某志在脫逃期間,竟然還能堂而皇之地進出法院打官司!
這是沒有一定后臺的逃犯能夠做得到的嗎?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在另一起民事裁定書中顯示,陳某志曾把汽車借給了劉某,但是,劉某在無證駕駛的過程中肇事逃逸了,因而為擔責問題發生了扯皮,陳某志因此發起了相關訴訟。
這一波操作既令人費解又耐人尋味,一個逃犯在脫逃期間明目張膽地打官司,究竟是后臺硬,還是有人疏忽大意?
真像我們目前還不得而知,相信后續會知道結果。
除此之外,逃犯能注冊公司,能開養殖場,相關手續是怎么辦出來的?
難道又是一場疏忽大意?
關于這些問題,有消息稱,“已被反應到了唐山涉黑涉惡舉報中心”。
我們可以拭目以待了。
有網絡消息稱,“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已做出回應:是團伙還是涉黑涉惡,還是其他犯罪,是什么打什么。公檢法對此事正全力推進。
回過頭再看看這個陳某志到底是因為什么罪行被刑拘的?
據唐山中法裁定書資料顯示:
陳某志曾犯有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
均為暴力犯罪。
其犯罪過程令人發指。
據資料顯示,2015年12月13日,陳某志伙同劉某、高某、侯某亮、王某等五名男子,將唐山男子商某凱打傷。
醫療鑒定書顯示,受害人被陳某志等人毆打至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
都是朝要命處下的手!
此外,幾名被告人還將受害人商某凱關在汽車后備箱長達10個小時!
這不是故意傷害,而是痛下殺手,要命的節奏,簡直是想置受害人于死地,定性故意傷害罪是不是輕了?
據律師分析,施暴者陳某志這次的行為至少能定個尋釁滋事的罪名,量刑在5年以內,再加上其之前未被判決的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和脫逃罪,且屬于累犯。
數罪并罰之下,估計會把牢底坐穿,尤其在強大的輿論監督之下,他即便是有傘,那把傘恐怕也會自身難保,這一次,這個罪惡累累的陳某志縱有竄天的本事,也會難逃法網。
隨著越來越多的爆料,我們發現這9人當中,至少3人有犯罪前科,懷疑他們是涉黑涉惡團伙,絕不過分。
非法拘禁、故意傷害、開設、尋釁滋事……
怎么如此眼熟?
這不是涉黑涉惡團伙的標配嗎?
我們再來看看這些人逃跑時開的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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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普通人開得起的車嗎?
回過頭我們再看看這些人打人時的惡行和動機。
動機不純,目的明確!
唐山打人事件報警人發聲:
店主曾問過被打女孩,跟這幫人認不認識?黑衣女孩說,不認識。
視頻傳出后,有個細節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陳某志到底是搭訕白衣女子,還是性騷擾?
打人之前,陳某志在前臺不是問白衣女孩的聯系方式,而是說了這樣一句非常惡心的話:把那女的懟路邊給C了!
而他走到女孩跟前搭訕時,女孩問他“干嘛呀你?”
他直接露出丑惡嘴臉說出了自己的真實目的:“C你!”
光天化日,眾目睽睽,這個畜生居然想明目張膽的施暴,這不是企圖是什么?如此的狂妄,置人性與法律而不顧,他憑的是什么?
應該值得深究!
達不到目的就施暴,一個逃犯竟然能在大庭廣眾之下如此囂張,夠耐人尋味的。
還好,被打的女孩已無大礙,這是不幸中的萬幸。
如今,人渣們業已悉數落網,受害者也已經發聲,現場視頻業已公布,剩下的就是追責了。
脫逃前的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加上這次的尋釁滋事罪和未遂罪,再加上脫逃的從重情節,夠這些人渣們喝一壺的了,尤其陳某志,不死也得脫層皮,估計至少十年以上。
故意傷害置人重傷的量刑標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罪:犯非法拘禁罪置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拘期間逃跑的按脫逃罪處罰,脫逃罪的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尋釁滋事罪: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處罰金。
如果罪(未遂)成立,又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來,這一次陳某志牢底坐穿已是板上釘釘的事了,甚至還有可能挖出更多的余罪出來,最后成為“孫小果”第二也不一定。
如果有傘,這把傘也會被連根拔起!
我們拭目以待。
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有可能也會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對于有害于人民生命安全的事,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法律應當給予嚴懲,重要的是要全民關心此類事件,對他人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
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不嚴懲不足以撫傷痕
不嚴懲不足以儆效尤
不嚴懲不足以樹法威
這是我的心聲,想必也是廣大讀者們的心聲,我們期待徹查,期待唐山警方把這些人渣及他們身后的靠山連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