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4s店二手車官網,二手奧迪建議買幾年的
2021年6月,成都市民劉斌(化名)在成都新元素興業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新元素公司)購買了一輛官方認證二手車,半年多后劉斌準備置換車輛時卻發現,自己為圖穩妥購買的“認證二手車”卻是一輛事故車,隨即與商家進行交涉。
3月21日,新元素公司向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表示,劉斌購買的二手車確曾發生過事故,該車A柱等部位進行過維修,公司銷售代表曾明確告知過消費者,不存在劉斌指控的欺詐銷售等情況。商家為解決問題,愿意以原價收購涉事的二手轎車。
3月25日,買賣雙方進一步協商,但對后續解決方案卻發生了戲劇性變化:劉斌同意了新元素公司14萬元回購方案,但新元素公司卻不再同意原價購回,要求按市價回收,事件再次陷入僵局。
法律專業人士認為,二手車車況、維修記錄等,應該是二手車交易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均應有明確、細致的說明,建議二手車商在交易時應以書面合同形式明確記載相關情況,最大限度地保護購銷雙方利益。
▲劉斌從成都新元素公司購買的二手奧迪A4L轎車。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官方認證二手車查實為事故車
2021年6月,劉斌因為生活需要,準備購買一輛汽車,他來到成都市錦江區皇經樓路成都新元素興業汽車銷售公司咨詢時,銷售人員向他介紹了該店推出的“奧迪官方認證二手車”項目。同樣是二手車,但經過奧迪品牌官方“加持”,劉斌十分心動,經過認真考慮后,他花費14萬元購買了一輛新元素公司銷售的奧迪A4L轎車。
公開信息顯示,成都新元素公司為奧迪“官方認證二手車”經銷商,官網中介紹,“傾力搭建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紐帶,收車、整備翻新、出售過程均透明可見,維修保養記錄真實可靠”,“奧迪官方認證二手車”認證標準是汽車業內最為嚴格、最為全面的二手車檢查程序之一,車輛交易前評估師將通過全國聯網的車輛保養維修信息系統,對車輛的歷史維修、保養記錄、車輛歷史出險情況等方面信息進行核查。
2021年6月購車以后,劉斌對于這輛A4L轎車車況基本滿意,今年初劉斌再次有了換車的想法。他開著這輛A4L轎車到成都另外一家奧迪4S店準備車輛置換時,4S店發現這輛轎車有多處修復痕跡,劉斌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準備收我車的這家4S店說,車子的A柱碰撞過,其他地方也有噴漆痕跡,斷定是一輛事故車。”
劉斌發現問題后,隨即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檢測。第三方檢測公司出具的車輛檢修報告顯示,劉斌的A4L轎車右后翼子板、右后門進行過鈑金維修,右前門進行過噴漆,右前翼子板噴漆,前擋風玻璃更換,右A柱鈑金修復。劉斌隨后將這輛A4L開到另一家奧迪4S店進行檢測。店方出具的報告同樣顯示,涉事車輛經過維修處理,是一輛不折不扣的事故車。
“奧迪官方認證二手車”是一輛事故車,這讓劉斌感到非常郁悶。他對記者表示,購買二手轎車就是沖著新元素4S店和奧迪品牌去的,“結果買到的還是一輛事故車,這讓誰都沒辦法接受,官方二手車價格比外面貴還遇到這種情況,匪夷所思。”
劉斌將車輛開到新元素公司交涉,公司技師檢測發現,劉斌購買的A4L轎車確實在A柱關鍵位置進行了鈑金修復,翼子板、右后門等處也有噴漆痕跡。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無論是買方劉斌還是賣方成都新元素公司,都確認這輛官方認證的A4L二手車曾發生過事故。
▲第三方檢測證明顯示,涉事奧迪轎車為事故車。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銷售方稱對車況進行過完整介紹
3月初,劉斌正式向成都新元素公司反映自己買到認證二手車是事故車一事。劉斌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新元素公司在銷售時并未將車輛此前發生過事故這一情況明確告知,“新元素公司刻意隱瞞事故車然后銷售給消費者,就是欺詐行為。”
新元素公司負責人廖先生對記者介紹,他們在銷售認證二手車以前,會將真實車況對消費者進行明確告知,向劉斌銷售涉事A4L轎車前也按照流程進行了告知,“明確告知了劉斌涉事車輛的真實車況以及原來的出險、維修等記錄。”對于劉斌所說“商家沒有進行告知欺詐消費者”的說法,4S店予以否認。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了劉斌和新元素奧迪店在2021年6月2日簽訂的定車合同,該合同明確了雙方交易的車輛為奧迪A4L轎車以及底盤號、車身顏色等車輛基本信息,同時在備注欄內明確,“該車車況已經告知客戶,客戶驗車認可,補交剩余保險1713元、過戶費800元。購買一次保養750.6元。”
記者注意到,該合同還特別注明稱,“車輛為舊機動車,盡管甲方盡可能告知乙方車輛狀況、維修保養記錄、出險記錄等,但也有可能存在尚未發現的質量故障或者缺陷,車輛簽訂時均對車輛狀況等表示認可,新元素公司不承擔相關費用和相關責任。”
購銷雙方在二手車交易時是否就車輛曾發生事故進行過溝通?劉斌堅稱,新元素公司在交付車輛前沒有告知車輛曾發生過事故的重大信息,導致自己在沒有了解真實車況的情況下決定購買。新元素公司廖先生則認為,公司銷售代表在車輛銷售時曾“口頭”告知事故信息,劉斌是在了解車況后決定購買的,公司銷售并沒有進行任何隱瞞。
新元素公司在劉斌提出賠償請求后,提出為解決劉斌訴求,公司雖然不認同欺詐的說法,但愿意以去年劉斌購車原價14萬元回收該車。新元素公司廖先生表示,“在二手車行業里,這已經是很負責的處理了。”
▲雙方簽訂的定車合同上寫明“奧迪官方認證二手車”,且車況已告知客戶。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消費者稱遭欺詐要求3萬元賠償
對于新元素公司提出的“原價退車”解決方案,劉斌對記者表示,他不接受這一處理意見,堅持要求新元素公司進行退車并賠償3萬元。
劉斌認為,定車合同雖然明確了“甲方盡可能告知乙方車輛狀況”等相關條款,但是整個書面合同中都沒有相關表述,都是以口頭上告知作為搪塞借口,實際上并沒有完全告知自己車輛發生過事故,“我發現車輛問題以后,對方才重視。”
3月21日,新元素公司負責事件后續處置的楊經理與上游新聞記者再次進行了溝通。楊先生再次確認售車時曾經當面向劉斌出具了車輛的維修保養記錄、保險出險記錄等資料,“維修保養記錄里面有一條A柱修復記錄,我們給客戶看了,合同上簽字確認了車況。你說你不記得了,但是合同不會作假吧?”新元素公司認為,合同上明確記載“已經告知車輛維修情況”,消費者劉斌已經簽字,同時二手車交易中告知維修記錄是必須程序,劉斌沒有理由不清楚真實車況。
劉斌堅持認為,新元素公司是一家專業的二手車銷售公司,應知道二手車交易中車輛真實情況的重要性,不可能不在銷售合同中明確記載而僅僅依靠“口頭承諾”,新元素公司是“故意的欺詐銷售”。
雙方多次協商沒有達成一致后,劉斌前往錦江區柳江市場監管所進行投訴。3月25日,成都市錦江區市場監督部門在接到劉斌投訴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在當天協商中,劉斌作出了讓步,表示愿意放棄要求的3萬元現金賠償,只要求新元素公司以14萬原價退車。新元素公司在協商中撤回了愿意原價退車的表態,表示原方案是為了安撫客戶的措施,現在只同意按照市場價進行回收,但雙方無法就車輛回收的具體價格達成一致。
對于劉斌提出的退車等要求,新元素公司認為不合理且不接受,同時表示劉斌曾連續幾次在店門口拉橫幅放廣播,阻撓其他客戶進入展廳。新元素公司劉經理表示,希望雙方能走法律途徑解決,“十多萬元的車子在我們這里都是很便宜的,不可能為了幾千塊利潤,把企業形象、公司名聲搞臭。我們沒做虧心事,希望法律給我們答案。”
▲成都新元素公司內“認證二手車”展廳 。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二手車合同應將維修記錄寫完整
對于這起陷入僵局的二手車退車糾紛,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萬淼焱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劉斌稱新元素公司隱瞞真實車況銷售“事故車”,這一指控的實質是認為新元素公司存在“欺詐銷售”。萬淼焱介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萬淼焱認為,如果劉斌能夠證明新元素公司故意隱瞞實情銷售,“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去法院起訴要求3倍賠償。”
對于劉斌和新元素公司雙方協商破裂的結果,萬淼焱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關于舉證責任等規定,這一消費糾紛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以后,劉斌需要提出證據證明新元素公司進行了欺詐銷售,而且證明標準還必須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但從現有證據來看,劉斌在購車的《定車合同》中明確簽字確認了對于真實車況是知曉的,這讓法院在認定劉斌是否知情的情況時較難作出判斷,無法達到相應的證明標準。”
萬淼焱認為,二手車交易中車況是合同中的重要部分,對于車況描述、維修記錄等應該有明確記錄,劉斌和新元素公司“扯皮”的原因,就是沒有明確交付時到底是不是告知了真實車況,“作為專業二手車商,像維修記錄、車況等都應該在合同中有明確的記載或者直接作為合同附件在交易合同中進行明確。如果維修記錄、車況說明等以書面形式明確,無論對于買方還是賣方,都能最大程度的保護各自的利益。”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實習生 馮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