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招生網(廣西大學網絡助學(試點)招生簡章)
每年2-3月,福建高校學歷繼續教育新生開始入學并繳納學費,8-9月福建高校學歷繼續教育招生(以下簡稱“”)進入報考期,而這兩個時間段是繳納學費、報名考試類詐騙高發期,以下“防騙指南”,提醒公眾增強防范意識,避免上當受騙。
一、學費由高校統一收取,勿信陌生通知
現象一:合作服務點、培訓學校等中介機構及未經教育部備案的校外教學點向考生寄送“入學通知書”“報到通知書”“賀信”等,冒充錄取通知書,誘騙學生到中介機構學習并繳納學費。
現象二:中介機構或個人通過電話、微信、QQ等網絡軟件聯系考生,假冒高校工作人員,謊稱“考生已被高校錄取,需繳納學費”,要求考生向未知公司或個人賬戶轉賬,從而實施電信詐騙。
防騙指南:
1.正規錄取通知書為《高校名稱+錄取通知書》,加蓋高校公章而非二級學院公章,有注冊信息要求和學費繳納須知事項。非正規錄取通知書無法注冊學籍。
2.錄取工作實行“省教育考試院管理監督、學校具體負責”的錄取體制,省教育考試院對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各高校紀檢、監督部門對招生工作全方位、全過程監督,不存在要求考生向未知公司或個人賬戶繳納學費的情況。另外,繳納學費在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考生根據錄取通知書要求本人每學年自行向就讀高校官方賬戶繳納學費并領取繳費票據,不存在一次性繳納三年學費的情況,不存在高校委托二級學院或機構代收學費的情況。
二、認準官方咨詢通道,勿信假冒網站
現象一:中介機構或個人在網絡平臺發布涉考涉招信息,提供不準確政策解讀和不真實信息,誘騙考生報名。
現象二:中介機構或個人發布假冒、仿冒高校和招生考試機構的官方網站、公眾賬號,編造散布虛假信息,誘騙考生報名,嚴重擾亂考試招生秩序。
現象三:誘騙考生委托中介結構組織成考報名,在報名階段誘騙考生繳納學費。
防騙指南:
1.認準官方信息發布平臺:福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陽光專欄(https://www.fj51e.cn/zh-cn/ygzl.html)是官方發布的省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信息平臺,提供與教育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信息管理平臺、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同步更新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高校信息、專業信息和校外教學點信息,方便公眾搜索瀏覽,在短時間內獲取全面準確的信息。
2.認準官方報考網站:考生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成考成招”-“網上報名系統”,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上傳照片及證明等材料,并自行網上繳費。
3.成考報名階段無須繳納學費。
三、認準高校官方網站,勿信特殊渠道
現象一:中介機構或個人謊稱“認識某某高校領導”“有招生內部指標”,引誘考生繳納“服務費”實施詐騙。
現象二:中介機構設立虛假報名中心、偽造印章,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員謊稱“走內部指標”“搞特殊加分”,引誘考生繳納“錄取費”“指標費”實施詐騙。
防騙指南:
1.認準高校官方網站:考生應以各高校官方網站和官方公眾號公示的招生信息為準,注意甄別假冒仿冒網站和公眾號。
2.勿信特殊渠道: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嚴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個人以國家高等學歷教育校外辦學點名義代理招生,嚴禁違反國家關于報考醫學類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條件的政策規定而擅自招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嚴禁招收在校生;嚴禁“先上車后買票”;嚴禁超出規定的項目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不存在任何“內部指標”“私自加分”“內部補招”等違法違規招生問題,也不存在收取服務費、錄取費、指標費等額外費用。
四、確保個人信息安全,切勿隨意泄露
現象:中介機構以“政策咨詢”、“報名分析”、“考試輔導”為由誘導考生提供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甚至騙取考生的準考證號或銀行卡賬號密碼等信息,進而實施詐騙或販賣考生信息牟利。
防騙指南:各高校均設有專門的招生部門,考生可通過所在地的省級招生機構和各高校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或招生簡章等相關資料查詢所需信息,也可在福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陽光專欄(https://www.fj51e.cn/zh-cn/ygzl.html)查詢高校或經教育部備案的校外教學點電話來咨詢相關政策和信息。
五、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切勿以身試法
現象:中介機構或個人利用考生求學心切的心態,向考生提供、偽造報名材料等違法行為,并向考生收取巨額“服務費”,使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違規通過網絡報名審核。
防騙指南: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須對已報到新生信息進行全面復查。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以上證書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出的《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錄取照片、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并通過“人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來源:福建教育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