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教育局-教育局新生入學新規定
廈門積分入學政策有調整
剛剛
市教育局對外發布
關于做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官網截圖
積分入學主要是提供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廈上公民辦小學的政策。市教育局說,2014年起,我市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為外來務工人員安心舒心留廈工作提供了良好保障。
此次調整是“為加快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不斷增強城市吸引力和產業吸附力”。
《通知》提出四大保障
其實也是四大調整
01實現零門檻申報
在廈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凡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后即可申請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不再要求必須取得廈門居住證。
《廈門日報》解讀:這也意味降低積分入學門檻。此前積分入學要求在申請區要有六個月的居住證。
02建立補錄取制度
2024年起建立二次派位制度,在派位結果公布后,因志愿填報等原因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剩余學位數,進行第二次志愿填報,確保有需求的學生錄取率達100%。補派位的具體時間、流程和操作辦法由各區教育局發布實施。
《廈門日報》解讀:也就是說,從今年開始,只要申請積分入學(小學一年級),都會有書讀。當然,這包括公辦和民辦學校。
以往通過積分入學派入民辦學校,符合一定條件,是可以免學費的(不含校服、午餐等代辦費),不同區有不同條件,例如島內一般要求居住、社保滿兩年,從目前看,免學費的條件不變。
03實施大統籌招生
各區教育局要積極統籌學位,通過挖潛擴容、適度提高班生額等方式創造條件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特別要加大隨遷子女集中居住片區的學校學位供給力度,方便就近入學。如所在派位片區學位不足,由所在行政區根據家長居住實際進行派位或根據學校實際調撥;如所在行政區學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統籌到學位有余額的其他區就學。
《廈門日報》解讀:也就是說,如果所申請區學位不夠,可以統籌到其他區去。
不過,從今年看,各區都實現積分入學學位100%滿足,當然,學位含公辦和民辦。
04優化一件事服務
落實省、市關于“教育入學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的工作要求,持續改進積分入學平臺服務功能,在簡化數據采集、強化信息核對、定期反饋進度、提供短信通知等方面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群眾辦事便利度。
還有啥?
《廈門日報》獲得的消息是,此次調整,不涉及積分計算方法,即原本積分計算方法,目前沒有變化。
能不能上某校,取決于積分高低。
目前積分入學的計算是這樣 :
總分115分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滿分為115分。具體積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年積4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社保月數×(4分/12個月)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為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累計每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社保月數×(2分/12個月)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為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2分/365天)計算得分,本項滿分為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在申請所在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并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復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申請所在區,累計每滿1年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分/12個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為9分。
今年積分入學工作基本結束
學位和申請人數見我們之前的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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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佘崢 綜合:廈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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