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會計繼續教育—會計繼續教育入口官網
近期,財政部、人社部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帶你了解——
適用范圍是什么?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更新知識、拓展技能、完善知識結構、提高能力素質的一項制度安排,應當面向所有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因此,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納入繼續教育范圍。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有何創新?
《會計繼續教育規定》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財政部會同人社部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框架,定期發布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專業科目指南,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進行指導。
針對上述繼續教育內容,《會計繼續教育規定》規定了靈活的繼續教育形式。除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外,還包括參加各級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會計類專業會議、會計類專科以上學歷(學位)教育、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發表會計類論文、出版會計類書籍等繼續教育形式,使繼續教育與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實踐緊密結合,提高繼續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對學分有何要求?
《會計繼續教育規定》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同時根據人社部令第25號有關規定,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考慮到各地區繼續教育的實際情況,《會計繼續教育規定》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有關中央主管單位制定,各地和有關中央主管單位可適當調整學分與學時的對應標準以及相關的認定和計量方式;參加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會計繼續教育規定》規定了全國統一的學分計量標準。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實行登記管理。具體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和會計相關考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或中央主管單位應當直接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或中央主管單位應當根據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報送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應當在年度內登陸所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或中央主管單位指定網站,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也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如何進行考核與評價?
《會計繼續教育規定》充分體現繼續教育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一是強調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
二是強調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的考核與評價,并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的依據之一,并納入其信用信息檔案。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三是強調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定期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所在地會計繼續教育機構進行教學質量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承擔下年度繼續教育任務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