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產稅—河北省房產稅減免政策
河北:個人出租住房,按租金5%-10%核定所得稅
河北省稅務局對河北省個人出租住房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進行了規范完善。對個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成本費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征收所得稅。
9月4日發布的《關于個人出租住房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共含2條內容,對個人出租(轉租)住房應納稅所得額和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計稅收入確認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
按照新規,第一,個人出租(轉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準確計算房屋租賃成本費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內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具體適用比例由市稅務機關確定。市級稅務機關是指,各設區市(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區稅務局。
第二,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轉租)住房租金收入,憑合法、有效租賃合同(協議),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按月平均分攤。
原則上,個人出租住房需要繳納的稅目較多,包括增值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但不同省市對于個人出租住房會按一個較低的綜合稅率簡易征收私房出租稅。
對于出臺此次政策的背景,河北省稅務局解讀稱,為了進一步規范個人出租住房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貫徹落實“減稅降費”工作的總體要求,促進河北省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新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業內人士指出,個人出租住房從法律角度的確應該交稅,但約定俗成的當下市場,交稅比例非常低,不足全國市場的1%。這種情況下,引導納稅應該是長期過程。
河北省房產稅的具體征收流程是什么?
河北省房產稅的具體征收流程如下:
1. 稅源信息采集:
- 納稅人需要先向稅務機關進行房產稅稅源信息的采集申報。這一步通常需要納稅人提供房產的相關信息,如房產的位置、面積、用途、取得時間、房產原值(從價計征時需要)、租金收入(從租計征時需要)等。這些信息將作為后續計算和征收房產稅的基礎。納稅人可以前往當地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線下申報,也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等線上渠道進行申報。
2. 納稅申報:
- 確定申報期限:河北省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征期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15日申報繳納本季度房產稅。
- 填寫申報表格:納稅人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申報表格,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信息。申報表格中需要填寫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納稅人識別號、房產信息、計稅依據、適用稅率、應納稅額等。如果是從價計征,需按照房產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如果是從租計征,則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 提交申報:納稅人將填寫完整的申報表格提交給稅務機關。可以通過線上電子稅務局提交,也可以將紙質申報表格遞交到辦稅服務廳。稅務機關會對申報信息進行審核,確認申報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3. 稅款繳納:
- 選擇繳納方式:納稅人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和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稅款繳納方式。常見的繳納方式包括銀行轉賬、網上銀行支付、現金繳納、刷卡支付等。如果是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一般可以直接在網上進行稅款繳納;如果是線下申報,納稅人可以前往稅務機關指定的銀行或辦稅服務廳進行繳納。
- 繳納稅款:納稅人按照申報的應納稅額,在規定的繳納期限內完成稅款繳納。稅務機關會根據納稅人的繳納情況,開具完稅憑證。
4. 后續管理:
- 保存納稅憑證:納稅人需要妥善保存好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作為已繳納稅款的證明。這些憑證在日后可能會用于稅務稽查、審計等情況。
- 信息變更申報:如果納稅人的房產信息發生了變化,如房產的用途改變、房產原值發生變動、租金收入調整等,需要及時向稅務機關進行信息變更申報,以便稅務機關對房產稅的征收進行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