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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臨湘:離婚轉移房產,“凈身出戶”就能逃避債務嗎?法院判了!
為了逃避債務,有人竟自作聰明,通過離婚轉移財產,若債權人遇到此種情形,應該如何應對呢?近日,湖南省臨湘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案。
2013年和2014年期間,張某以經營需要資金為由向談某借款19萬元。之后,張某僅償還4.45萬元,余款一直拖欠未還。
2022年5月,談某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被告張某支付原告談某借款本金14.55萬元及利息。張某不服上訴,同年9月,岳陽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另查明,2021年10月,張某和妻子劉某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由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某小區住房所有權歸女方所有,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汽車所有權歸女方所有。該協議書簽訂當日,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
再查明,該住房于2020年11月登記在兩人名下。2022年10月,該房屋轉移登記到劉某名下。
之后,談某就該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發現張某為逃避債務,與妻子離婚并轉移了房產。
2023年3月,談某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張某離婚協議書中“由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住房一套的所有權歸女方所有”的約定。
法院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主要有以下兩點:
01
被告提出該案的訴訟是否超出法律規定的期限?
從談某提交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2022年12月12日出具的查檔證明可以看出,談某于2022年12月12日知道了張某和劉某離婚協議中處分涉案房產的事實,其于2023年3月向法院起訴行使撤銷權,并未超過法律規定的一年期間。
02
訴爭房產權屬性質應如何認定,原告談某的訴求是否應予以支持?
張某
我與劉某實行夫妻財產約定制,且該住房的首付款、銀行按揭貸款均由劉某支付,現在房屋產權人也是劉某。
談某
該房屋2020年11月登記在你與劉某名下,應認定為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認為,不動產的設立,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該房屋登記在兩人名下,故涉案房產所有權歸兩人共同所有。
張某與劉某簽訂離婚協議在借貸訴訟一審前,但房屋轉移登記發生在二審判決生效后。張某在對外欠債的情況下,還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涉案房產歸劉某所有,實質上屬于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了損害。故對談某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張某與劉某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由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住房一套的所有權歸女方所有”的約定。
債務人為逃避債務,通過離婚不當分割或者無償贈與、低價轉讓、高價買入等協議方式轉移財產,導致債權人權益落空的情形時有發生,債權人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財產處分約定,以實現債權。
那么,何謂債權人撤銷權呢?債權人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無償處分或以不合理的對價交易導致其財產權益減少或責任財產負擔不當加重,對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有影響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所實施行為的一項民事權利。
需提醒債權人注意的是,債權人主張撤銷財產處分約定的,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一年內,提起債權人撤銷權訴訟。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來源:臨湘市人民法院
編輯:常躍旺
湖南省委第十一巡視組:落實立行立改 臨湘市全力化解不動產“難”
“拿到了房產證,就有了歸屬感,真是太感謝了。”近日,在臨湘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大廳,拿著“新鮮出爐”的不動產權證,時代名都(二期)的31戶業主激動不已。
民聲就是巡視的方向。9月初,省委第十一巡視組進駐臨湘市開展巡視以來,本著“一起做工作”的理念,廣泛梳理群眾集中反映最強烈、日常生活最關心的利益問題,逐一推動解決。破解不動產“難”問題,就是其中一個縮影。9月12日,省委第十一巡視組交辦時代名都(二期)“難”問題。臨湘市委高度重視,立行立改,第一時間摸排情況,并組織業主、開發商和職能部門對話溝通,找準癥結,限期落實。9月20日,時代名都(二期)31戶業主全部完成不動產證辦理。
巡視整改,就是要通過解決一個問題,帶動解決一類問題。臨湘市委堅持舉一反三、由表及里,全面排查不動產登記發證情況,迅速制定《臨湘市歷史遺留問題房屋“登記發證難”問題整治工作方案》,并實行拉條掛賬、對賬銷號,至今共登記發證自建房90戶、商品房105戶,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截至目前,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共交辦立行立改事項7個,推動解決不動產“難”、農村“安全飲水難”等民生實事13個,真正把工作做到了群眾的心坎上。
來源:湖南省委第十一巡視組、臨湘市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