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項道 房產證,江浦辦房產證在哪里
2015年大連問題樓盤大曝光
現今社會買房子對于老百姓來說真可算得上天大的事了,許多人可以說將一輩子的積蓄都拿出來買房,買房前充滿著對未來生活的各種美好憧憬,買房后都盼著各個環節能夠順順利利,早點入住,如果這其中出點什么岔子,真真是要了親命了,尤其是發現竟然被開發商騙了!房子質量不合格或者交了錢房子卻拿不到手,那么一厚沓子錢打了水漂?別以為這樣的事攤不到你頭上,今天小編我就來說說在大連在你身邊的問題樓盤,直接點名道姓給大伙敲敲警鐘!高新園區浦項道交房與裝修標準差太多
2015年3月22日,大連一高層住宅外墻保溫板被大風吹掉的新聞在朋友圈瘋轉,大多數人都沒想到,這個高層住宅竟然就是那個韓國人建造的自稱獨樹一幟的智能化環保項目:浦項道!
到底是大連風太大,還是房子的質量太差!
記得當年浦項道樣板間開放的時候,許多看過的人都稱贊說做的真好,可是誰能想到,當初高大上的浦項道樣板間欺騙了多少購房者,浦項道號稱韓式豪華裝修,高達5000元/㎡的裝修標準,真的很貴好吧,那房子到手后,肯定是誰看誰羨慕的豪宅了,可是事實呢?啥也不說了,咱們一起看看我們房價點評網的分析師在驗房現場拍攝的交房實景吧。一邊看一邊跟著小編在心里默念:“5000元一平的裝修標準”!
以上圖片均是來自房價點評網分析師在浦項道4號樓現場拍攝的,戶型為98平,大伙看了有沒有覺得這5000元/㎡的裝修費完全不值?裝修細節太粗糙,各種拆了重裝,關鍵是你倒是把線埋好,洞給堵死啊,這樣就交房你讓誰能不心塞?必須給差評啊!
據了解,由于浦項道交房與裝修標準相去甚遠,并且在無竣工驗收備案的情況下強制交房,業主拒絕簽字,部分業主已經開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金州新區天鴻展視界開發商欠款無限期拖延交房天鴻展視界項目是由天鴻集團在2010年打造的金州新區住宅項目,項目總占地面積23.2萬平,建筑面積72萬平,總戶數7300多戶,萬萬沒有想到如此大開發商大體量的項目,竟然也會出現資金問題!
天鴻展視界5#和22#兩棟樓原計劃是2014年10月交房,由于開發商資金問題,水電未通,遲遲未能交房,業主找開發商溝通多次,對方均表示沒錢,交房時間無限推遲,目前房價點評網分析師在現場發現項目銷售中心大門緊鎖,已經無人辦公了。據了解該項目一直宣稱尚未開盤,但實際上從2010年就已經開始賣了,有業主稱今年春節前后曾在朋友圈看到過施工單位討伐開發商欠款的消息,據其他已入住的業主稱,他們房產證已經都辦下來了,只是唯獨后開的兩棟樓交不了房。
隨后房價點評網分析師又來到了天鴻1.7英里項目,發現售樓處也關閉有一陣子了,樓盤外立面還沒有施工完畢就已經入住,甚至有的樓棟外面還有鐵架子。
保稅區蘇荷壹號開發商跑路購房者跪訴開發商跑路,這個是小編最不能容忍的,蘇荷壹號是紅楓房地產在大連開發的第一個項目,2013年,業主在交完了首付款到有關部門辦理貸款時,被告知開發商缺少相關手續,因此開具的文件無效無法辦理貸款。業主找到開發商要求退房退款,但是開發商一拖再拖并承諾一定會按期交房同時盡快補齊相關手續,結果等到交房日期仍沒有任何消息,此時開發商已經攜款跑路了。據了解,有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真心希望這些被騙的業主能夠得到有效的解決!
2014年12月因“蘇荷壹號”遲遲未交房業主下跪討房
由于近兩年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許多經營不佳的開發企業面臨著資金鏈斷裂的問題,無法償還債務,無法繼續工期,很難在預定日期交房。房價點評網分析師在走訪時也發現,金州新區、開發區、東港商務區等地多個項目存在問題,風險隱患較大。購房者在以上區域買房時,一定要多加判斷、仔細辨別。必要時,也可以向房價點評網的分析師咨詢,避免陷入購房雷區。
分析師有話說購房如何避免落入雷區,房價點評網的分析師給大家提出了三點建議,大家一定要仔細看!
1、交錢需謹慎,購房者在繳納定金前一定要讓開發商出示五證,如果證件不全將無法辦理貸款,后續簽合同、交房、辦產權證將會出現一系列的問題。
2、不要輕信廣告宣傳及樣板間的包裝。樣板間看上去寬敞明亮,視覺效果很好,但是建議購房者一定要到實體房內親自考察,是否跟樣板間一樣。親身體會一下空間尺寸、景觀視野、建筑質量等等,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煩。
3、多途徑考量開發商的開發資質,如果此開發商曾經開發過其他項目,可以從老項目了解,如果是一個新的開發商,那么一定要盡力了解這個開發商的背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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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小區停車的問題都在這里了 臨沂市出臺停車設施管理指導意見
齊魯網臨沂11月13日訊近日,臨沂市城市管理局出臺《關于規范停車設施管理相關問題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把市民關心的小區停車位、車庫歸屬權,小區建筑區劃具體范圍,小區車庫產權登記等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制定了工作指導意見。
小區停車位、車庫歸屬問題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4次會議通過)第六條規定,建筑區劃內在規劃用與停放汽車的車位之外,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增設的車位,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所稱的車位。
根據上述規定,在建筑區劃內,凡是建設項目的規劃總平面圖中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無論是地上車位還是地下車位的使用,應當由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未約定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對上述規定有不同理解的,可以咨詢法制部門或者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小區建筑區劃具體范圍
建筑區劃一般與《物業管理條例》中的物業管理區域相一致,以便于建筑物及配套設施的管理。《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為基礎,并考慮建筑物規模、共用設施設備、社區建設等因素。分期開發建設或者兩個以上建設單位開發建設的物業,其配套設施設備是共用的,應當劃定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配套設施設備能夠分割并獨立使用的,可以劃定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根據上述規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以內均屬于建筑區劃范圍。對建筑區劃有異議的,可以咨詢房產管理部門。
小區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
判斷車位、車庫是否屬升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以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的規劃總平面圖為準。對配置比例、數量、位置等有異議的,可以咨詢規劃部門。
小區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產權登記
對于規劃用于停放汽的車倒(含地上車位)、車庫能否辦理產權的問題,建議咨詢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
小區機動車停放收費
《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停放費,是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租貨建設單位的車位、使用物業管理區城內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車庫(場)內的車位、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由承租人、使用人交納的車位租賃費、停車服務費、車位場地使用費。第二十一條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以及其他承租人租賃建設單位的車位,應當交納車位租賃費。第二十三條規定,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車庫(場)內的車位,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相應服務的,車位使用人應當交納停車服務費。第二十四條規定,對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的,可以收取車位場地使用費。
根據上述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租貨建設單位的車位、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車庫(場)內的車位、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的,應按照規定付費。
小區機動車停放收費主體問題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小區機動車停放收費主體為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停車管理企業。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后,小區機動車停放收費主體為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停車管理企業。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且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按照《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臨政發[2014]28號)規定,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指定社區居委會代為履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小區機動車停放收費主體為社區居委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停車管理企業。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是否合理、合規問題由物價部門負責解釋。
小區車位只售不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4次會議通過)第五條規定,建設單位按照配置比例將車位、車庫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處分給業主的,應當認定其行為符合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有關“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的規定。前款所稱配置比例是指規劃確定的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與房屋套數的比例。
根據上述規定,車位的使用是不完全依照所有權的規則來進行的,建設單位并不能單方決定車位應當如何處置,而應當通過雙方的約定來處理。對建設單位規定車位只售不租的行為,目前山東省浸有相應的地方法規要求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懲處,建議答詢房產管理部門,或者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沿街兩側開放區域停車
城市道路兩側因建筑后退紅線而留出的規劃設計未明確具體功能要求的開放區域為市容市貌控制區,原則上不得設置施劃停車位。確需施劃停車位的,在市里沒有出臺統一的施劃管理標準之前,應當征得屬地城市管理、公安、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單位的同意。擅自在上述區域停車造成的糾紛,應當自行協商解決。
路內停車
《臨沂市城市停車設施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依法設置的道路停車治位停放,不得隨意占道停放。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隨意占道停放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道路停車泊位是指在道路紅線以內劃設的面向公眾服務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停車空間,道路具體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根據上述規定,對因道路停車產生的問題,應當由公安交通管理單位依法處理。
停車場備案管理
《臨沂市城市停車設施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經營性城市停車設施的經營者應當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停車場的登記備案工作是對停車場經營管理信息的登記認可,不改變停車場(位)的權屬和性質,不影響收費政策的實施,不改變既有現狀,不影響當事人各方的既有權益。經營者登記備案的材料造假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處理。
經營性城市停車設施的經營者未履行日常管理職職責
《臨沂市城市停車設施管理辦法》第生十六養規定,經營性城市停車設施的經營者應當做好停車設施日常管理和養護,確保各項設施設置齊全、運行正常,并遵守有關規定。城市停車設施經營者有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由城市管理執法部
門負責查處。
擅自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主項的規定,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子警告,并處以罪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