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體質健康、中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
國家之所重者,人才也。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青年興則國家興,青年強則國家強。作為體育發展現代化的智力支持和重要推手,青少年的全面發展是順利建成體育強國的核心一環。新修訂的體育法針對原體育法第三章“學校體育”作出修訂。其中如何切實保障青少年體育權利,促進青少年體質健康是該部分修訂的重點。
具體而言,新修訂的體育法第三章“學校體育”更名為“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并對具體條文予以大幅改動。改動的方向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內容的豐富,例如第二十五條;另一個是語詞的精煉,例如第三十一條。
針對學校體育領域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的劃分和細化,原體育法第十七條,僅規定了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學校體育領域的地位,忽略了體育行政部門在學校體育領域的功能空間。事實上,體育行政部門參與我國學校體育的建設與發展已經成為當下的一種實際狀態,并且為我國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了支持和幫助。然而,由于原體育法立法內容的殘缺,導致我國體育行政部門在介入學校體育工作時缺少法源基礎,嚴重掣肘體育行政部門在學校體育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此次新修訂體育法第二十五條將體育行政部門加入進來,體現了立法者充分考慮到了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工作開展中的實際情況,不僅有利于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發展戰略下多部門、多領域、多層次的協同配合,還有助于進一步健全監管、評價體系,逐步提升整個青少年和學校體育領域的系統性和完整性。
針對體育教師的配備和待遇方面,第三十一條是對原體育法第二十一條的修改,這一條的改動亮點是運用凝練精細的語詞技術,彌補了原體育法的不足,體現了新時代我國立法技術的日益精湛。具言之,體育教師數量不足,男女教師比例失衡一直是阻礙我國學校體育良性發展的難題。原體育法對此除了規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合格的體育教師,保障體育教師享受與其工作特點有關的待遇”外,再無其他。新修訂體育法第三十一條,將“配備合格的體育教師”修改為“配足合格的體育教師”,一字之改,不但避免了設定機械標準,還能為化解前述難題提供有效法源指引,進而起到切實保障各性別青少年接受體育教育的權利,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作用。
新修訂體育法新增立條文中,第三十六條最引人注目。該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組織、引導青少年參加體育活動,預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視、肥胖等不良健康狀況,家庭應當予以配合。”一直以來,青少年的體質健康都是黨和國家關心的重點。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關心青少年的成長和發展,將其與國家前途、民族希望、中國夢聯系在一起,指出“沒有青少年健康成長,國家就沒有遠大發展”。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2021年7月13日新聞發布會介紹,盡管官方發布了諸如《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兒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實施方案》等多份政策文件,但是目前我國近視低齡化問題仍然突出,兒童青少年肥胖依然不容樂觀。面對這個問題,新修訂的體育法給出的方案是,將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肥胖問題提高到法律的層面,協調多個部門、組織對這一問題采取措施。這一做法充分彰顯出我國呵護兒童青少年體質健康的堅定決心。
青少年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礎,新修訂的體育法貫徹落實“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為深化具有中國特色的體教融合發展,推動青少年文化學習和體育鍛煉協調發展,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起到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南京體育學院 李江)
文章來源:中國體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