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女子向媒體求助,記者在網上確實找到了女生所說的項目,并到美容院詢問了,對方說2800元的價格是搞得活動,確實是院長親自手術,只不過只能是單純的割雙眼皮,不包含其他的項目。對方又說了,割了雙眼皮后,還有對內眼角等進行提升,因此費用要1萬3千多元。
之后,記者陪同女生來到該美容院,院方說,她們的價格最便宜的2千元,最貴的三四萬都有,當時女生來的時候,對自己選的項目也是認可的,并說網上標注的2800元,只是宣傳的一種手段,為了吸引客戶。
律師表示,對待院方這種情況,應分兩種情況看,其一:如果2800元與原價為16800元的手術內容和效果一樣,則涉嫌價格欺詐;其二,如果兩個價格的效果不一樣,比如手術適用的設備、材料和技術難度不一樣,院方應該告知消費者有不同的選擇項目,從這個層面上講,院方有違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