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藥將以王老吉商標侵權為由向加多寶索賠29億元人民幣
6月24日上午9時,廣藥將以王老吉商標侵權為由向加多寶索賠29億元人民幣,案件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29億元的訴訟標的額,不僅是廣藥與加多寶之間近年來十幾場訴訟中最大的一次,也成為中國知識產權領域最大的侵權索賠。
“之前(廣藥索賠)是10個億,后來追加到了29個億。”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今晨開庭前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
廣藥方面公開文書表示,29億來自加多寶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間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王老吉方面的經濟損失——在調取了加多寶的工商登記信息,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分析顯示,加多寶凈利潤合計約為29.9億元。
但加多寶方面并不認可這樣的說法。
馮志敏向第一財經表示,在本案所謂的侵權期間——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加多寶的商標租賃行為完全是基于廣藥集團和鴻道集團之間合意的合理履約行為,且已按時足額支付許可使用費,絕不應當被認定為侵權行為。
第一財經今晨拿到的庭審證據顯示,廣藥集團曾在2008年6月11日、2008年8月26日、2009年6月23日,多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王老吉”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證號:626155)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許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在紅色罐裝飲料上使用,并已報國家工商總局備案,許可期至2013年1月19日。
此外,廣東加多寶公司代鴻道集團向廣藥集團支付了涉案期間的許可使用費共計1012萬余元,廣藥集團也曾公開出具發票。
“直至2009年,廣藥集團一直通過系列書面聲明、接受許可費及大量往來函件的事實行為,表明其許可加多寶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標至2013年1月19日的真實意愿,說加多寶商標侵權完全是無中生有。”加多寶集團法律顧問姚嵐律師告訴第一財經。
她進一步表示,廣藥集團應依據利益平衡原則和不當得利制度對于加多寶在商標使用中貢獻的巨大的商標價值給予利益返還,而不是訴訟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