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長被情人罵渣男 在其單位張貼小字報】承諾書中國銀行中山分行原行長楊毅(化名)稱與女子王穎(化名)分手后,對方采用極端方式糾纏他,不僅在其單位張貼小字報、無端舉報投訴,還在微博上稱其是“渣男”“感情騙子”。楊毅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將王穎以及負責運營微博的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微夢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共同賠償33.59萬元。法庭上,楊毅提交診斷證明,稱其遭受精神痛苦,存在強迫癥狀。王穎則稱,楊毅未離婚時兩人就已經成為情人,而且保持關系多年,她還將楊毅親筆書寫的《承諾書》《還款計劃》提交法庭。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王穎賠償楊毅6400元并公開賠禮道歉。據悉,雙方均提起上訴。被告曾大鬧中國銀行現年46歲的楊毅訴稱,他于2003年離婚后曾與大自己3歲的王穎交往,雙方在交往期間系單身,后兩人因性格不合于2004年5月正式分手。此后,王穎一直采用極端方式糾纏他,先后通過傳真、張貼小字報、無端舉報投訴等多種方式對他進行造謠、毀謗、污蔑。自2014年6月起至今,王穎在微博上發布大量不實信息,微博中稱原告為“渣男、感情騙子、縮頭烏龜、人模狗樣”。2015年8月,王穎先后數次在中國銀行中山分行營業時間到該行張貼小字報、辱罵原告,并砸壞辦公室設備及會議室玻璃,導致多人圍觀。此外,王穎還進入中國銀行中山分行的微群發布貶損、誹謗原告人格的信息。楊毅表示,2015年8月,其兩次向北京微夢公司致函,要求刪除所有侵權信息,但至今北京微夢公司并未徹底刪除詆毀、誹謗原告的信息。2015年10月,王穎在微博再次注冊賬號,在微博中多次辱罵原告,出現了如“渣男”“婊子的婊子”等侮辱性詞語。2015年9月,楊毅認為,王穎的行為已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北京微夢公司未履行作為微博管理經營方的法律責任,為王穎的侵權行為提供傳播平臺,應與王穎承擔連帶責任,因此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兩被告立即刪除微博上發布的所有侵害其名譽權的信息,并在全國性報刊及相應微博首頁上發表道歉聲明。要求王穎與北京微夢公司連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醫藥費、律師費等共計33.59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