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女兒10年不回家 要她們“常回家看看”
2016-07-21 09:47:29 中國網
告女兒10年不回家 要她們“常回家看看”
瀘州市古藺縣居民楊某與老伴育有六女,都成家立業并事業有成,但兩個女兒長達十年未回過家,小女兒也有五年未回家探望。一氣之下,楊某將三個女兒告上法庭要她們“常回家看看”。近日,瀘州市古藺縣法院受理并調結了這起糾紛。
古藺居民楊某和妻子育有6個女兒,兩人靠飼養蜜蜂和做手工面供她們讀書并成家立業。如今,6名女兒均已工作并有較好的生活環境。但楊某并不開心,因為二女兒和四女兒已經10年未回家探望過他,也不電話進行問候;小女兒也有近5年未回家,平常對父親也比較冷漠。
一氣之下,楊某將三個女兒告上法庭,請法院判令三個女兒每人每年在他生日當天和春節期間回家探望,并陪伴生活三天以上;同時,還要求三個女兒每人每月至少給他打一次電話。
開庭前,承辦法官與楊某的三個女兒取得聯系,認真聽取她們的意見后得知:她們不回家看望老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父親的脾氣太暴躁,對家人盡責較少;她們每人每月已向父親支付了贍養費300元,加之她們離父親居住地較遠,且各自成家立業,還有其他家庭成員需要照顧,故不能滿足老父的訴訟請求。
通過庭審,承辦法官查清基本情況后,從情理和法角度反復給楊某的三個女兒做調解工作。在法官引導下,楊某的三個女兒逐步意識到各自的錯誤,并最終與老父親達成調解協議,三個女兒一致同意:除每年春節回家探望父母一次,每人每年再回家探老人一次;同時每人每月打一次電話回家問候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