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嚴交通條例 為交通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上海最嚴交通條例 為交通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央廣網上海7月26日消息(記者周洪)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內最嚴地方道路交通條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揭開面紗。昨天(25日)上午,《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市人大聽取審議意見報告。記者注意到,草案中提到買分賣分最高將會罰款2萬元。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陳靖說,條例修訂體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中的實踐經驗。《條例》修訂將立足于超大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針對管理和執法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為上海道路交通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據悉,《條例(修訂草案)》共八章78條,相比原條例,此次修訂新增或修改條款內容達到66條。也就是說,超過八成條款是新修的。針對實踐中交通違法行為“買分賣分”突出的問題,《條例》規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記分,禁止替代他人記分,禁止介紹替代記分。違反規定的由他人替代記分的, 由公安機關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替代他人記分的, 由公安機關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 并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介紹替代記分的, 由公安機關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是介紹替代記分有違法所得的, 沒收違法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中還提到要使用信用手段。比如,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四類情況的相關信息將會納入到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據悉,本周《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已經進入初審階段,在廣泛的征求社會意見以后,如果順利,預計今年年底進行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