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警車為獲刑 竟然想通過燒警車被抓的方式進監(jiān)獄吃牢飯
2016-07-28 09:59:26 中國網(wǎng)
【火燒警車為獲刑 竟然想通過燒警車被抓的方式進監(jiān)獄吃牢飯】因為生計困難,無錢吃飯,犯罪嫌疑人張瀟(化名)想通過燒警車被抓的方式進監(jiān)獄吃牢飯,近日,成華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放火罪向區(qū)法院提起公訴,成華區(qū)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處張瀟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
48歲的犯罪嫌疑人張瀟(化名)因生計困難,就想用放火燒警車的方式被警察抓住,最終達到關(guān)進監(jiān)獄有人管飯吃的目的。2015年12月16日14時38分許,張瀟攜帶事先準備好的汽油、廣告紙和打火機等作案工具,竄至成華公安分局大門外路邊,趁無人注意之機,先將廣告紙放在路邊的一輛制式警車的引擎蓋上,再將汽油倒在廣告紙上,最后用打火機點燃廣告紙,放火燒毀警車后離開。當日15時許,犯罪嫌疑人張瀟返回至放火地時被民警抓獲,并當場查獲其用于放火的打火機等作案工具。
承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張瀟在公共場所縱火燒警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通過犯罪的方式進監(jiān)獄吃牢飯的行為是非常不理智的,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