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獲合法地位 私家車有合法途徑轉為專車運營
【網約車獲合法地位 私家車有合法途徑轉為專車運營】昨天下午,“專車新政”發布,今年11月1日起實施。新政承認了專車的合法性,這也是我國首部網約車監管法規。
昨天下午,國新辦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新規定義,市場上這些專車運營統一稱為網約車,與傳統的巡游出租車統籌發展。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介紹,新規明確網約車的合法地位,以及平臺公司應承擔的承運人責任、具備的營運條件和規范經營行為的要求,支持網約車平臺公司不斷創新規范發展。
網約車平臺注冊程序簡化
值得關注的是新政對網約車經營者以及車輛實施許可管理,經營者應當承擔承運人責任,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車輛和駕駛員都要符合一定的資質和條件。
新京報記者發現,與去年10月10日公開征集意見稿相比,雖然都執行許可管理,但許可門檻和程序都有所放寬。
征求意見稿之后爭議很大的專車平臺在哪運營就要在哪注冊登記這項調整,新政規定,網約車平臺向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備案以后,就可以在全國開展業務。
對車輛和駕駛人的申請條件也進一步簡化,只要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平臺申請,就能獲得運營資格。
私家車有合法途徑轉為專車運營
新政還規定,專車車輛不用變更為出租車性質,而是新增設了一個預約出租客運性質,相應地也調整了網約車報廢限制。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主任程世東介紹,這個規定的調整主要還是考慮乘客的安全,為了讓運營車輛保持一個良好安全的車況。如果是說車輛狀況不夠安全了,就退出了,如果你車輛不做運營了,8年以后還能開,那也不影響自己使用車輛。
對于備受關注的私家車能否從事專車運營,新政也給予了明確。私家車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并履行相關法定程序后就可以從事網約車運營。
新政規定,符合條件的車輛,應在公安機關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并取得服務所在地出租車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才能開展服務。
焦點1
私家車符合標準可轉為網約車運營
根據新政,私家車必須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轉化為網約車開展運營服務。這是否意味著專車運營完全向私家車敞開了大門?
從政策本身來看,只要滿足三項基本條件,即7座及以下乘用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要求,在此基礎上,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車輛的具體標準和運營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在公安機關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交通專家徐康明表示,這個表述并不是指私家車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從事運營,在滿足部令的基本條件后,要依法通過程序將車輛轉為運營車輛,才有可能滿足專車運營的條件。
各地政府主管部門還要根據當地情況制訂相應的門檻。“包括車輛的條件,車輛性質,都會有更細致的規范,也許有的地方就根本不允許私家車接入平臺運營。”他說,這項內容在部令中只是有了一個最低的準入標準,這是一個框架性的要求。
發改委綜合交通研究所主任程世東也表示,私家車轉為運營車之后,行駛證上就要把非營運的車輛性質變更為運營,車輛實際上已經不是私家車,要按照營運車的報廢標準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