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報》報道稱,7月27日凌晨,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治安大隊執法隊員接到群眾舉報,稱位于延安市百米大道的一家酒店內有人涉嫌賣淫嫖娼違法活動,該酒店底層為歌廳酒吧,裝潢高檔,長期存在陪酒陪唱有償陪侍服務。接到舉報后,執法隊員在該酒店兩間客房內,現場查獲涉嫌賣淫嫖娼的兩對男女。
經審查,其中一名80后男子趙某是延安市志丹縣一派出所所長。由于該起賣淫嫖娼案件涉及警務公職人員,辦案民警遂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匯報案情,得到“依法辦案、絕不姑息”的指示后,依法將4名涉案人員治安拘留,其中涉案派出所長趙某被治安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