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萬買分時度假 48800買一紙“空合同”
2016-08-08 09:42:30 中國網
花5萬買分時度假 48800買一紙“空合同”
卞某夫婦購買了隔年享受的旅游服務產品,但合同簽訂后旅游公司一直未兌現服務。二人遂將中國國際旅行社(下稱國旅公司)及其北京地區代理銷售商五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合同款。近日,北京一中院審結了該起服務合同糾紛案,維持了一審法院解除服務合同,退還合同款的判決。
48800買一紙“空合同”
已過花甲的卞某、張某夫婦于2011年7月26日參加國旅公司、五洲公司組織的產品推介會。
五洲公司作為國旅公司的銷售代理公司,與卞某夫婦簽署了《國旅公司度假權益承購合同》,購買其“分時度假產品”,即:隔年享受7晚8天的住宿權益,期限為20年,年度維護費用為700元/年。卞某夫婦還于當日一次性交付合同全款48800元。
合同簽訂后,卞某夫婦并未享受國旅公司、五洲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在屢次要求五洲公司履行合同及承諾未果的情況下,今年3月卞某夫婦找到五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卻遭到五洲公司的拒絕。
直至今年5月,五洲公司撤銷了辦公地點,人去樓空,二老無奈只好將兩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還合同款。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支持了卞某夫婦的主張,判決雙方解除合同,國旅公司退還卞某、張某48800元。一審判決后,國旅公司不服,上訴至市一中院。五洲公司全程未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