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女兒自殺 隱姓埋名19年三次拒絕辦領結婚證
侵吞公款女兒自殺 隱姓埋名19年三次拒絕辦領結婚證
8月2日下午3時許,自貢龍井街派出所接待大廳走進一名中年女性,民警問其來意,她稱是來自首的。她名叫淑珍(化名),曾于1997年12月在寧夏非法侵吞了單位的12萬元辦公經費,出逃至今已有19年。
躲了19年,她又何故前來自首?淑珍父母本是四川威遠人,犯案后她在銀川、山東費縣等地輾轉,于1998年來到距離威遠最近的城市自貢,過上了隱姓埋名的生活。直到2009年,她偶然得知,女兒因為自己犯案而在旁人歧視中自殺的事,倍感內疚。2013年,她在紅苕地社區當保姆,每天買菜路過龍井街派出所萌生自首之心,最終才鼓起勇氣前來。
做生意失敗后 她非法侵吞12萬元潛逃
1965年出生于寧夏石嘴山市的淑珍,父母本是四川威遠人轉業到寧夏安家。中專畢業后,她便進入當地某國稅部門擔任出納,于1986年與前夫登記結婚,生育了一個乖巧的女兒。夫妻倆每月有600元的固定收入,在當地已屬小康生活。
隨著女兒一天天長大,開支增加,淑珍便與丈夫商量著做點小生意補貼家用。1996年,夫妻倆向親戚借了3萬元,與丈夫老鄉合伙花6萬元買了一輛二手貨車,聘請了專職司機做起了煤炭運輸生意,小有收入。然而隨著煤炭生意不景氣,運輸款難回收,運輸生意以失敗告終。
淑珍在當地某國稅部門當出納,管理著單位的錢物收支,因單位的辦公經費沒有及時上繳銀行,就放在單位保險箱里。1997年12月的一天,淑珍鬼迷心竅,把保險柜里的12萬余元放進了自己的手提包里,然后向領導謊稱看病請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