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48次有罪供述后辯稱被脅迫 還辯稱自己當時年紀小
2022-08-28 14:53:00 中國新聞周刊
隨著案情披露,勞榮枝案也引起社會公憤。作為一起死刑案件,本案到底是否存在鐵證,系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
檢方還表示,在近8個月的時間里,勞榮枝作了48次有罪供述,其表述自然、穩定,過程中不存在疲勞審訊、誘導等情況。其間,勞榮枝也供述了一些“非親歷不可知”的案件細節。
據悉,在“常州案”中,勞榮枝曾透露,其搭乘出租車去找被害人劉某的妻子取錢,因怕被跟蹤,還讓車繞了幾圈,這與后來劉某妻子的證言一致。這樣的細節還包括“溫州案”中,搶劫后其曾用梁某手機接聽一個電話等。
庭上,合議庭駁回了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對“案件管轄權”“常州綁架案需要證人出庭”“筆跡鑒定”等11項異議。辯護人提出,“被害人的口供不是多次就是真實的”。盡管勞榮枝在此次二審期間多次翻供,“此次供述由控辯審三方在場,更真實”。辯護人還表示,勞榮枝如實供述“常州案”,事實上構成“特殊自首”。
檢察人員在總結陳詞時指出,勞榮枝一邊辯稱被法子英強奸并曾墮胎,自己也是受害人,一邊卻又與法子英處處以情侶相稱、以夫妻相處,甚至在庭審中還稱其為“家人”。而該案真正的受害者,卻被她稱之為“猴子”“路人甲”。一邊辯稱自己當時年紀小,一切都是聽從法子英的,另一邊又稱如果讓她來主導,根本不會實施這樣“低智商的犯罪”,稱“合肥案”中的殷某華只是個“路人甲”,如果讓她來選,至少要找一個身家幾千萬元、上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