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一些管理者為關系人低價購地損失國有權益
中新網6月28日電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8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作了《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指出了建設用地方面所存在的問題,一些管理人員為特定關系人低價購地、非法倒賣牽線搭橋,造成國有權益損失。
在土地出讓收支和耕地保護審計情況部分,報告指出:審計了29個省本級、200個市本級和709個縣。2008年至2013年,這些地區批準建設用地207.57萬公頃,取得土地出讓收入13.34萬億元,支出12.93萬億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基礎和支持。這些地區至2013年底尚未供應或使用建設用地86.66萬公頃,土地出讓收入累計結余5908.96億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土地出讓收支方面。主要是土地出讓收入少征3664.23億元,通過收入空轉等方式虛增1467.78億元;支出中違規用于彌補行政經費、對外出借、修建樓堂館所等7807.46億元;征地拆遷中,一些地方和單位少支付補償17.41億元,編造虛假資料等套取或騙取補償10.57億元。此外,一些地方土地出讓收支核算不夠規范,有8358.75億元滯留在財政專戶或直接坐支;有的地方為支持經濟發展,減免或返還土地出讓收入7218.11億元。
——建設用地方面。主要是違規超計劃或超規劃審批、越權或拆分審批、少批多征或未批先征等批地征地38.77萬公頃,違規協議出讓、虛假“招拍掛”或“毛地”出讓等供地14.43萬公頃,違規以租代征、改變規劃條件等用地21.86萬公頃。一些管理人員為特定關系人低價購地、非法倒賣牽線搭橋,造成國有權益損失。
——土地利用和耕地保護方面。抽查236個城市新區中,有88個突破土地或城市規劃,152個占用的12.21萬公頃(占規劃的8%)土地長期未用;1742個地方開發區中,違規審批設立的有1135個(建成面積69.1萬公頃),還有553個違規擴區379.15萬公頃。耕地保護方面,至2013年底,抽查的709個縣中有67個縣的基本農田面積低于考核目標7.25萬公頃(低3%),劃定基本農田中有非耕地141.76萬公頃(占4%);抽查的1萬多個土地整治項目中,虛增耕地、質量不達標的分別占10%和33%,整治資金被擠占挪用等109.46億元。
審計指出問題后,各地盤活閑置土地2.55萬公頃、閑置資金2643億元,糾正違法用地2.4萬起,處理2500多人,制定完善制度2800多項。審計已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紀問題39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