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被湖南省人民檢察院逮捕
據高檢網消息,4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10月16日,中紀委通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說,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余遠輝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秘書,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揮霍浪費公款,公車私用。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余遠輝身為中央候補委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余遠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10月20日,最高檢消息稱,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余遠輝被開除黨籍處分已經在十八屆五中全會上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