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要保管母親安葬證 父子為爭證“打”上法庭
爭安葬證 父子“打”上法庭
兒子訴父親 要求將母親的安葬證交自己保管 庭審火藥味十足
本報訊(記者孫瑩)年近80歲的翟老先生被親兒子告上法院,索要他已故老伴兒的安葬證書。一個是配偶,一個是兒子,到底該誰保管證件?人已故去,保管一個安葬證又有什么意義呢?今天上午,這起交織著父子恩怨的安葬證之爭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翟先生的母親劉老太太于2012年去世,骨灰安葬在陵園。翟先生說,他為母親花費了全部的喪葬費,支付了4萬余元購買墓地。如今,他要求父親翟老先生將安葬證書還給自己保管。
而翟老先生卻認為,安葬證書持有的順序應依照近親屬關系先后順序。自己作為丈夫,妻子故去后,應當優先持有安葬證書。
法庭上對面相坐的原被告一看長相就知道是父子倆,可說出的話卻透著濃重的火藥味兒。雙方不以“父親”“兒子”稱呼對方,而是用“原告”、“被告”、“你”、“他”來代稱,對事實的陳述也大相徑庭,甚至連墓地是單穴還是雙穴,父子倆都爭執半天。
翟先生說,他和父親住在一起,自己辦完了母親的安葬手續,安葬證就被父親偷偷拿走了。“那是你給我的,我偷它干嗎!”翟老先生立即反駁。
按照翟老先生的說法,妻子去世后,兒女共同處理了后事,女兒也出了錢,不能說都是翟先生一個人出的,他出的錢只能算墊付。自己后來將親戚給的25000元禮金給了兒子作為買墓地的錢。
隨即,翟老先生拿出一張禮金清單來作為證據。兒子翟先生看了一眼,不屑一顧地說:“我沒見過這東西,我也沒收到過錢。這是什么啊,拿這么張紙就說給我錢了,這要說給了我20萬呢?說給我錢了就拿出證據來。”
法庭上的唇槍舌劍完全是父子間矛盾的縮影。翟老先生向法庭提交幾個手機短信說:“他發短信罵我,咒我被車撞死,睡覺睡死!”“沒錯,這是我發的,”翟先生承認得也爽快,他向法官解釋:“他先罵我,所以我也罵他了。但是這與本案無關,他可以再起訴我去!”
在法庭上,翟老先生說,這場安葬證之爭其實另有隱情。“我含辛茹苦將他養大,他沒給過我任何贍養費。住在我承租的房子里數年之久,日常水電費等開銷都是我交的錢。妻子去世后,為防止財產流落他人之手,多次對我辱罵和騷擾,讓我有家不能回。我起訴他搬離我的房屋,案子也經過了法院判決。敗訴后他就起訴我要安葬證,其實就是報復。目的是讓我百年之后不能與妻子合葬!”
“我沒要過他的錢,從小到大養我的就是我媽,都是我媽給我花的錢。”翟先生的話里透著怨氣,但他并不承認報復之說。法官問他,翟老先生保管安葬證對他有什么影響?翟先生想了想說:“影響不大。”緊接著他又提高了音調強調:“但錢是我花的,是我給我媽買的,不是給他買的,所以我得要回來,我留作紀念。我憑什么給他買啊!”
法官詢問雙方能不能調解,翟先生立即拒絕。兩個妹妹本來打算再出一些錢給翟先生,讓他放棄安葬證書,就此了斷此事,但父親也沒有同意。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編輯:王忠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