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火鍋店服務員潑顧客獲刑 向受害者深鞠躬道歉
吃火鍋時,因為是否加湯,火鍋店服務員和一名女顧客起了爭執。被投訴后,服務員竟然從廚房端來滾燙的開水,直接澆到女顧客的身上,造成女顧客全身1/4被燙傷(本報曾連續報道)。
昨天,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一審認定服務員朱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在法庭最后陳述階段,朱某將身體轉向坐在旁聽席上的受害者林女士深深鞠躬,并說了聲“對不起”。
因被投訴服務態度不好
小伙惱怒用開水澆向女顧客
吃一頓火鍋卻遭遇慘禍,這樣的劇情,林女士就算做夢也沒想到過。這件發生在溫州繁華鬧市五馬街商圈的新聞,很快成為網上熱議的焦點。
朱某,男,1997年出生,河南泌陽人,高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外出打工。案發前,他在溫州鹿城區第一橋“火鍋先生”店當服務員。
2015年8月24日傍晚,溫州市民林女士帶著母親和未滿周歲的兒子到店里用餐。一個多小時后,因為火鍋加湯的問題,林女士與朱某言語不合,發生爭執。
林女士認為朱某服務態度差,便發微博投訴,并@了“火鍋先生”的合伙人。朱某得知后氣沖沖地跑到林女士面前,要求刪除微博,林女士拒絕。
“你就坐在這里,等著!”見林女士無動于衷,朱某放出狠話,隨即離開就餐區。
當晚6時40分許,朱某從廚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大半盒開水,走到林女士背后,將開水直接淋到林女士身上,隨即將林女士掀翻在地進行毆打。
朱某被制止后,林女士被緊急送醫院。經鑒定,林女士的傷勢評定為輕傷一級,全身淺Ⅱ度燙傷,燙傷面積占人體體表總面積的24.48%。
案發后,朱某逃離現場,隨后在父親勸說下返回現場投案,并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事發后,“火鍋先生”店方已支付林女士醫療費用共計人民幣40萬元。
法庭上,他每次提到作案細節
坐在一旁的她都默默流淚
時隔5個月,這個事情再次進入公眾的視野,昨天下午3點,鹿城區法院審理此案。由于案發時朱某還屬于未成年人,本案并沒有公開審理,開庭當日,林女士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場參加訴訟。
由于之前全身燙傷嚴重,林女士全程都戴著口罩和帽子,庭審中,林女士的情緒一直努力保持平靜,只是每次朱某提及開水燙傷自己的細節時,坐在一旁的她都會默默流淚。難以想象,這件事給她帶來的創傷有多嚴重。
1米80的個子,纖細修長的身材,戴著眼鏡,朱某看上去斯文而安靜。這樣的形象,很難將他與火鍋店里那個暴怒用開水傷人的服務員聯系起來。
在法庭審理時,朱某當庭表示認罪。在最后陳述階段,他也表示并無異議。
“我還有最后一個請求。”朱某對法官說。接著,他將身體轉向林女士所在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說了一句,“對不起。”
因為涉及未成年人
本案首次引入心理專家介入機制
在案發時,朱某未滿18周歲,還未成年。在案件起訴階段,公訴機關就安排心理專家對朱某進行了心理輔導。心理專家認為,朱某屬于沖動型人格,并有抑郁傾向。開庭前,心理專家也被安排和被告人朱某進行了交談。
在昨天的庭審中,法庭也專門請來心理專家,對被告人進行現場教育。據悉,這是鹿城法院在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時,首次引入心理專家介入制度。
昨天的法庭上,心理專家全程聽審。在庭審過程中,由法官專門邀請心理專家發表了意見。
心理專家認為,從朱某當庭供述判斷,其對特定的行為比較敏感,容易導致情緒失控,這屬于“青少年情緒障礙”。案發時,朱某未滿18周歲,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容易陷入“青少年危機”,心理發育處于不穩定的階段,相對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控制能力較弱,其心理發展受家庭成長環境影響。
心理專家在法庭上對朱某說,每個人都有心理“扳機點”,希望他在今后的成長過程中吸取教訓,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做好心理建設。
朱某的辯護人表示,經過心理專家的輔導,朱某曾表示,自己“今后一定努力工作賺錢,償還林女士的經濟損失”。
法院判決
被告人主觀惡性大,手段殘忍
鹿城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林女士作為去火鍋店消費的顧客,在兩人的爭執中不存在過錯。作為消費者,林女士認為朱某的服務態度不好而發微博投訴,并無不當。而朱某作為服務員,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服務是其應盡的職責,應理性地對待顧客投訴,不應采取傷害的方式解決問題。
法院認為,朱某不聽他人勸阻,將開水直接從林女士頭上淋下,隨即又將林女士掀翻在地進行毆打,造成林女士全身淺Ⅱ度燙傷,傷勢程度達輕傷一級。由此可見,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大、手段殘忍。
同時,案發當時正值氣溫炎熱,治療期間,林女士所受的肉體痛苦可想而知。另外,由于林女士是被開水燙傷的,日后是否會留下不可抹去的疤痕還不得而知,這也會給她帶來精神上的痛苦。
案發至今,僅火鍋店賠償了被害人40萬元,被告人朱某由于經濟原因,未做出任何賠償。
鑒于被告人朱某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又加上有自首情節,法院結合其庭審時的認罪態度,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本報通訊員 鹿軒 本報記者 汪子芳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