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里約奧運會或對變性人“開綠燈”
外表很像男性的南非田徑女選手塞門婭在世錦賽上以破世界紀錄的成績奪冠,也一度掀起了軒然大波。
IOC放寬變性人參加奧運會和世界性大賽的參賽限制
北京時間昨天,國際奧委會(IOC)宣布了一條重磅消息:放寬變性人參加奧運會和世界性大賽的參賽限制。從此,變性人不需要接受變性手術也能直接參賽,激素療程也將縮短為1年。值得一提的是,即將開始的里約奧運會很可能也會允許變性人參賽。
新規或在里約奧運前通過
據IOC醫療官員介紹,修改這一規則是適應目前科學、社會和法律對變性人的態度。早在2003年,IOC就制定了專門的條例,變性運動員若要獲得參賽資格,需在生理上改變性別、接受2年激素療程以及獲得法律上認可,即變性人在進行變性手術兩年以上才有資格參加奧運會。
這次的新規定出臺后,男性變為女性的變性運動員只需要提供一年內睪丸酮的水平低于一般值的證明即可,睪丸酮水平應當在10 nanomol/升以下。之前,不少反對者表示,生殖器官并非影響成績高低的關鍵因素,而且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短暫。IOC官員表示:“變性運動員提供相關證明是十分必要的,以便他們能順利參加比賽,客觀公平仍然是最重要的準則。”IOC在官網上發布了相關的指導方針,并補充說:“引入外科解剖學作為相關證明是沒有必要的,而且有可能不利于立法和人權觀念的發展。”
IOC醫學主任巴吉特認為新的規定勢在必行:“這是一個科學共識,而不是規則或規定。這是醫學和科學委員會的建議,我們認為這是最好的建議。”前IOC醫學委員會主席奎斯特也參與起草新的條例,并且表示這是社會和政治的變革。他說“在過去一段時間里,這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我們必須重新研究來適應時代的發展,拒絕實施變性手術的要求不再是合法的。”不出意外的話,新政策可能在2016年里約奧運會開始之前通過。今年8月,變性運動員或許就能與正常選手在奧運賽場上同場競技了。
據悉,美國首位獲選入國家隊的變性男運動員莫西在得知這一消息后,很高興地分享了這則新聞。
疑似變性人被質疑聲困擾
2009年,當時年僅18歲的南非田徑女選手塞門婭在柏林世錦賽上以破世界紀錄的成績奪得了女子800米金牌,但她卻因酷似男孩而受到了質疑。最后,她被迫接受性別檢查,雖然成功證明自己是女性從而保住了名譽,但卻因此被迫離開賽場11個月。
中國球迷對韓國女足運動員樸恩善應該非常熟悉,她在2004年亞青賽對陣中國隊時上演過“帽子戲法”,在2005年東亞杯上也幫助韓國隊戰勝了中國隊,其因長相、聲音、力量、速度都很像男性,以至于亞洲很多對手都認為她是“雙性人”,施壓將這位韓國最佳女足選手拒在2010年亞洲杯門外。不過,韓國人權委員會挺身而出,他們認為性別甄別簡直就是性侵,那些質疑樸恩善的教練與運動員都應該接受人權教育。
在女足領域,樸恩善其實并不特別,赤道幾內亞隊就有多名選手受到相同的質疑,例如辛普爾姐妹和參加了德國女足世界杯的阿農瑪。阿農瑪曾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已經“受夠了別人對自己女性性別的質疑”,她愿意在每場比賽前脫衣驗身。此前,在變性自1979年后就已合法的伊朗,還有4名女足國腳被國家隊開除的新聞,因為“她們”在抽查的性別檢測中顯示為“不是完全的女性”,報告稱“她們”的變性手術沒有做全,實際上還是男人。
事實上,在奧運會等世界大賽上是有性別檢查的,醫學發展到今天,僅需要一絲毛發就可以進行染色體檢查。奧運會第一次公開性別檢查是在1936年,在女子百米飛人比賽中,美國人海倫·斯蒂芬奪冠之后被質疑是男性,IOC要求斯蒂芬證明自己是女性,這位美國姑娘出于無奈,只得在裁判團面前脫光衣服,最終被確認為女性,金牌和新的奧運會紀錄有效。
從上述的例子來看,剝奪“變性人”參加運動會無疑是不公平的,但之所以會出現質疑的聲音,初衷也是希望比賽能更公平。
“他”變“她”一年后
力量耐力優勢消失
事實上,性別檢查通常是只針對女性的,大家的慣性思維認為,“女變男”參賽會吃虧;而“男變女”參賽,吃虧的是對手;而如果拒絕“變性人”參加女子組比賽,又存在歧視“變性人”的問題。
事實上,這也許是因為人們對變性運動員的問題不夠了解。目前能夠達成絕對一致的是,在使用激素取代療法(HRT)一段時間以后,變性人就應被允許根據其法定性別參加比賽了,這也是IOC在2003年制定了相關條例的原因。事實上,大家也知道IOC反興奮劑的力度,可見他們在處理不公平競爭優勢方面已經十分謹慎,并沒有疏于管理的態勢。
其實早在2011年,全美大學生體育協會(NCAA)就設立了相對寬松的規則,他們并不要求由男變女的變性運動員做過變性手術,而且接受睪酮抑制治療達到一年即可參賽。作為顧問的醫學專家對這項政策的總體態度是明確的:因為在一名男性接受雌性激素或睪酮抑制治療大約一年以后,“她”在力量和耐力上的優勢就會消失,這一點是得到過論證的。人們普遍認為,“男變女”后參加女子組比賽會擁有競爭優勢,認為“她”還具備男子運動員的能力范圍和競爭優勢或劣勢,但根據研究這一問題的醫學專家介紹,這種假想是沒有證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