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報6起國企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日前,為深入推進吉林省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促進國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吉林省紀委通報了6起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這6起問題是:
1.遼源泵業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王仁清,原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畢遠波違規發放獎金。王仁清、畢遠波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吉林省酒精工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郭焜在下屬企業兼職取酬。經省國資委紀委研究并報省國資委黨委批準,決定對郭焜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3.遼源礦業公司梅河口市東煤石油化工廠封立國、佟偉、佟福才、宋曉光等先后四任廠長私設“小金庫”。封立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佟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遼源礦業公司銷售總公司副經理職務處分,佟福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宋曉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銷梅河口市東煤石油化工廠廠長職務處分。
4.梅河口農村信用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劉夢友違反“三重一大”決策規定等問題。劉夢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降級為縣級行社中層正職級;監事長、紀委書記郭軍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主任李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副主任職務;副主任常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吉林森工集團蘇里南吉森木業有限公司原黨總支副書記、總經理唐平私存銷售款。唐平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
6.吉糧集團進出口公司黨委副書記、常務副總經理吳躍起違規操辦女兒新婚“答謝宴”。吳躍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所收禮金。
通報指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八娘L”問題越往后執紀越嚴,對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的,堅決查處,絕不姑息。全省國有企業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以上六起典型問題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認真查擺整改自身存在的問題。
通報強調,全面從嚴治黨,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國有企業不能例外。國有企業不能因為是市場主體,就只強調企業的經濟屬性、市場屬性,而把黨的領導放在一邊,忘記黨性原則和政治立場,在國有企業同樣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把黨規黨紀在國有企業挺起來、立起來、嚴起來。
通報要求,要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整治“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已經三年多時間,有的國有企業“四風”問題仍然禁而不絕。全省國有企業黨組織要結合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喚醒國企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用紀律和規矩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讓,真正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扛起來。
通報要求,國有企業黨組織要科學把握和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筑牢抵御“四風”反彈的防線。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執紀監督,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堅持抓早抓小,做到小錯提醒、動輒則咎,對“四風”方面的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縱容姑息,形成持續性高壓態勢。要密切注意“四風”新動向、新表現,強化措施跟緊抓實,有效暢通監督渠道,形成無所不在的監督網。對群眾信訪舉報要認真受理,堅決做到有案必查、違紀必究,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真正發揮震懾警示作用。
通報要求,國有企業要強化責任追究。要以“兩個責任”落實倒逼國有企業改革。要用鐵的紀律懲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有多少就處理多少。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企業基層黨組織延伸。對出現嚴重頂風違紀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聽之任之、壓案不報、有案不查,甚至袒護包庇的國有企業負責人,嚴肅追究責任。堅持“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既要追究主體責任,又要追究監督責任,堅決維護紀律在國企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春節將至,通報要求,國有企業和領導干部嚴禁借機收送現金、有價證券、購物憑證,嚴禁違規收送各種年貨節禮,嚴禁違規公款宴請招待,嚴禁違規發放獎金、補貼、津貼,嚴禁公款旅游,嚴禁公車私用。違者嚴肅處理。各地、各部門和國有企業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堅持堅持再堅持,把作風建設抓到底,標本兼治,正風肅紀,真正使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到實處、形成自覺。(吉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