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院內超市購物小票(4月7日攝)。
新華社昆明5月18日電 題:待產包必須在醫院買 不購物不做檢查——云南部分三甲醫院強制消費調查
產婦護理包、嬰兒用品包,醫院提供這些商品原本是為方便患者。“新華視點”記者在云南省一些三甲醫院調查發現,院內小賣部壟斷經營,醫護人員成了促銷者,醫生要求患者購買指定物品,不購物不做檢查。
待產包、嬰兒包不買不行,醫生產房門口收錢
4月7日上午,三甲醫院昆明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產科產房大門緊閉,毛玻璃材質的門上貼有“產房重地、禁止入內”字樣,門口圍著十來名產婦家屬。
9時50分許,一名女性醫護人員從產房內打開門,其手術服左胸印有“昆醫附二院手術室”字樣,沒有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她對著人群喊道:“許京芬的家屬!”“來了。”一名身著白襯衣的男子連忙應聲向前。
“把錢拿給我!725元。”男子遞過準備好的一疊錢,這名醫護人員點了一下,說:“待會找零給你。”說完退回了產房。
許京芬的家屬告訴記者,這是醫生要求購買嬰兒包和待產包的錢,“里面有抱被、紙尿褲、吸收巾等,大部分我們都自己準備了,但醫生不準用。”
不一會兒,產婦劉倩的家屬又被叫上前,遞給這名醫護人員深藍、淺藍兩個提包,這是他們提前在醫院買好的。“你一定要提前買好這兩個包,否則可能誤大事。”據劉倩的丈夫說,妻子在進產房前做B超時,產科B超室醫生問他有沒有購買待產包。“我說沒買,她說等我買了再給做B超。我到樓下小賣部買了回來再重新排隊,等B超單打出來羊水都破了。”劉倩的丈夫說。
據記者1個多小時的觀察,產房醫生多次開門收錢,或接收家屬提前買好的待產包。在此期間,一名護士用載貨小車拉著一堆待產包進入產房。多名家屬對記者表示,醫生明確要求到醫院小賣部購買這兩個包。“價格貴,很多東西用不上。”一名家屬說。另一名家屬在一旁小聲抱怨:“媳婦在里面躺著,要你交錢你敢不交?”
在產科接待臺,記者向一名女醫生咨詢:“嬰兒包自己準備行嗎?”“不行!”“怎么辦呢?”“統一在這里買!”
3月31日,在云南省最大的醫院——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婦產科辦理入院手續處,產婦李敏在登記入院信息時,醫生吩咐其家屬到便利店購買待產包。
另一名產婦謝瓊雁在登記時,這名醫生拿出一份《入(出)院健康指南》,在“新生兒用品包”處畫了一個大圈,“這個必須要買,你到一樓便利店買!”
3月9日,在昆明市婦幼保健院產科,記者發現這里同樣要求產婦購買指定待產包,而且待產包由產科代售。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醫院都有共同點:在科室或到指定的院內商店購買,院內、院外周圍只有一家商店出售指定物品;只能用現金,價格在300多元至700多元不等。
有醫院兩年待產包賣了240萬元
據了解,各科室尤其像產科、兒科的患者在治療、住院過程中均會不同程度需要一些醫輔或生活用品,這些商品不屬于醫療用品,醫院并不能出售。
為何強制要求購買指定待產包?附二院產科4月7日當班護士對記者表示,家屬自帶的抱被等物品未經消毒,進產房易引起感染。附一院產科醫生說,按照消毒管理辦法規定,接觸皮膚黏膜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須達到消毒水平。院內小賣部出售待產包為患者提供了方便。
有患者提出質疑,以附二院內小賣部出售的725元的兩個包為例,內含新生兒抱被、血液墊、吸收巾等21件物品。“就算里面真空包裝的嬰兒抱被是合規定的,難道不能缺什么買什么嗎?”一名家屬說。
根據記者了解到的情況,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附二院小賣部銷售了待產包6000余套;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附一院便利店銷售待產包內主要物品售價203元的嬰兒睡袋7900余件。
附二院小賣部兩年時間內待產包一項銷售額超過240萬元;附一院便利店開業六年銷售額超過9000萬元,2015年接近1300萬元,其中嬰幼兒用品一項近120萬元。
附一院、附二院均否認存在強制消費的問題。5月6日,附二院副院長鄧丹琪對記者表示,根據院內規定,嚴禁在醫務科室出售物品,嚴禁科室收現金,嚴禁強制患者購買商品。鄧丹琪隨后說:“醫院日前對產科和兒科進行了檢查,沒有強制患者購買物品的行為。”
鄧丹琪同時表示,患者在醫院內需要使用的生活用品不屬于醫療用品,所以也不存在規范化的要求,無論是自帶還是新買只要能用就行。
有醫院便利店和科室之間按比例分配利潤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便利店有兩種管理方式:一種是由個人承包,其經營所得表面上與醫院毫無關系;另一種是醫院“借殼”經營,其營銷收入進入醫院財務。
5月6日,鄧丹琪對記者表示,院內出售待產包的小賣部從2009年開始向社會公開招租。記者發現,小賣部營業執照上的經營性質是“國有分支機構”,食品流通許可證上的主體類型是“國有企業”。6年多來,這個小賣部一直租給一名叫董曉云的人,此人是附二院的一名職工。
以產科需要的待產包為例,記者粗略調查發現,院內3家小賣部,院圍墻一周約6家小賣部,再遠一些有10多家商店、藥店均無此待產包出售。與這家小賣部一墻之隔的另一家個體經營的小賣部,店員笑笑說:“你去他們家買,我們不賣。”
5月12日,附一院副院長倪師今對記者表示,院內便利店由醫院全額投資,實行醫院財務統管,進行獨立核算。由于醫院無權經營小賣部,便以職工張琳名義辦理了營業執照。張琳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該便利店實際歸屬于醫院,經營收入與其無關。
據記者了解,附一院便利店和科室之間存在分配比例。例如,涉及兒科的商品,按銷售收入分配,兒科96%,便利店4%;涉及營養科產品,腸內營養制劑類按銷售利潤分配,營養科85%,便利店15%;諾伽特商品(營養品)按銷售利潤分配,醫院1/3,營養科1/3,便利店1/3。
倪師今解釋,此分配方式僅為考核便利店的計量方式,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于聘用人員工資和場地成本。附一院財務部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中稱:“所有涉及項目的收入均未作分配。”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介紹,這種現象并非只在云南部分醫院存在,在一些醫院,包括待產包等在內的大部分醫輔、生活用品銷售已經成了一個灰色地帶,衛生、工商等部門應完善行政監督,嚴查強制消費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嚴查一些科室通過小賣部產生的“自留地”“小金庫”,保障患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