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擬立法確保學生每天1小時鍛煉 并納入政府考核
2016-07-20 15:58:26 北京晚報
鑒于一些學校存在簡化運動項目、降低運動強度和難度的問題,本市擬立法確保學生每天在校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和活動質量。今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進行審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草案修改稿中特別增設了單章對“學校體育”進行細化規定。對學生在校期間的體育活動時間和活動質量提出明確要求,確保學生每天在校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和活動質量,同時,把學校體育工作列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業績考核評價指標,加強統籌協調。
草案修改稿提出,轄區內體育設施不足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調具備開放條件的公辦中小學校向周邊居民和群眾健身團隊開放校內體育設施,并將對外開放公辦中小學校、開放設施或項目、開放時間及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布。
針對目前居住區體育設施的現狀,此次草案修改稿指出,由國家投資建設產權屬于國家的居住區體育設施,應由政府管理,也可委托其他部門代管,但應該實行免費或低價開放。此外,按照規定建設的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屬于業主共同所有,應當全面免費向業主開放。
本版文字 本報記者 張楠 J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