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審計廳:26個縣2416萬元民生扶貧專項資金被騙取、套取
20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在成都舉行。會上,四川省審計廳廳長黃河向大會作了《關于四川省2015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黃河在報告中指出,審計部門對烏蒙山片區3個市本級和9個縣、大小涼山彝區22個貧困縣2013年至2015年的財政扶貧資金,以及四川全省88個貧困縣2014年至2015年易地扶貧搬遷和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工程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審計資金總額75.96億元,抽查項目2104個。
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地方積極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制定具體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減輕地質災害威脅上取得成效。但仍發現不少問題。
首先,部分扶貧資金未及時有效使用。由于項目實施進展緩慢、完工項目未及時驗收報賬等原因,16個縣4.23億元資金閑置超過2年。22個縣的項目結余資金4976萬元,未及時按要求盤活使用。
其次,部分專項資金被騙取套取或違規使用。26個縣的少數單位以虛報搬遷戶數人數、虛開發票、重復申報項目等方式,騙取套取專項資金2416萬元。39個縣的部分單位向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發放扶貧貸款貼息、危房改造、彝家新寨建房、扶貧搬遷等補助資金2785萬元。13個縣的財政、扶貧等部門和部分鄉鎮將1458萬元專項資金出借或用于與扶貧無關的支出。
再次,部分項目實施監管不到位。60個縣未完成2014年和2015年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目標任務,至2016年2月尚有8055戶未搬遷,占任務的24.7%。4個縣的10戶搬遷戶在原地質災害隱患區新建住房,或搬遷后仍處于新的地質災害隱患區。11個縣的43個扶貧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比選,或未通過政府采購、“一事一議”等民主議事方式采購,個別項目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投標單位圍標,涉及資金4264萬元。
最后,個別人員嚴重違法違紀。如古藺縣承擔勞務扶貧培訓任務的一學校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虛開發票套取資金26.8萬元。敘永縣落卜鎮4名村干部以“辛苦費”、“資料費”等名義,向13戶易地扶貧搬遷戶收費2.45萬元。南江縣黑潭鄉2名村干部以“跑項目”為由,向8戶避險搬遷農戶收取“待客費”1.2萬元。
對上述問題,四川審計機關已依法作出處理,并向相關部門移送違法違紀問題線索51件,涉及金額350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