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賞成網民表達情感新手段 變味打賞引發青少年犯罪
近年來“網絡打賞”成為網民之間表示支持與表達情感的新手段:網游玩家之間、原創作者和讀者之間、網絡紅人與粉絲之間,往往靠“打賞”的方式互動。曾有報道說,某知名游戲主播憑玩家“打賞”,一個小時能掙到數千元;也有自媒體人僅靠網友“打賞”,月入十來萬元。從互聯網發展的角度說,“打賞”是一種支持原創、鼓勵作者的好方法;然而,最近連續出現“網絡打賞”引發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也折射出不少社會問題,“打賞亂象”的情況時有發生。
青少年因為“打賞”而引發的違法犯罪行為主要有如下幾類:一是發布虛假信息,博得網友同情,以接受“打賞”的方式獲取不義之財;二是為了給別人“打賞”,相互比拼“燒錢”,從線上罵戰到線下人身傷害;三是為了籌錢“打賞”,侵占他人財產,或是用網絡借貸平臺參與不法借貸。
“打賞亂象”反映出青少年沉溺網絡以及背后的虛榮心問題。
隨著互聯網的迭代,層出不窮的玩法對青少年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從最早的網絡沖浪,到后來的網絡交友、網絡游戲,互聯網以青少年為“生產力”,制造出一波又一波的浪潮,也不斷把青少年的日常活動網絡化。在這兩年流行的網絡直播中,最流行的莫過于給主播送虛擬的禮物,博得對方的好感,很多青少年因此欲罷不能。他們沒有意識到這種通過“打賞”建立起來的“親密關系”是虛無縹緲的,更不會意識到“打賞”意味著正常的人際交往被降格為金錢關系。
當代青少年中,獨生子女的比例非常高,他們中的不少人在網絡上存在某些行為和心理上的偏向。獨生子女大多在家庭的百般呵護下長大,一方面,他們上網的費用有一定的保證,這直接導致他們在“打賞”的時候有一種“花錢無所謂”的心態;另一方面由于獨生子女渴望有人陪伴,一旦有人和他說話,陪他唱歌,甚至表演節目給他看,他們會產生本能的親近感。基于虛擬交往模式之上的“打賞”,讓青少年“一擲千金”之后獲得了滿足感,滿足了他們的虛榮心。
“打賞亂象”反映出青少年缺乏現代法律意識,但是網絡輿論監督和網絡管理的缺位也是問題的一個誘因。
青少年喜歡參與“打賞”活動,但是板子不能都打在青少年身上,網絡平臺和某些媒體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推手”“誘餌”和“教唆”的角色。
某些網絡媒體上充斥著“某富二代一次給網絡主播打賞7萬”“某流行音樂組合一小時直播獲得30萬”等新聞,直接給“打賞”風潮推波助瀾。瀏覽各種網上直播平臺,各種虛擬的“禮物和道具”明碼標價:從幾分錢的“一朵小花”到數千元人民幣的“跑車”“郵輪”,先讓你養成“打賞”的習慣,當“打賞”的額度不斷加碼,“力比多”與“荷爾蒙”的沖動戰勝了平日的理智,網絡平臺圈錢的目的也就達到了。今年6月有媒體報道,浙江一個32歲公司職員,挪用公司30萬元資金去“打賞”網絡女主播,每次出手都是幾千元,慘痛的案例讓人扼腕。
美國的一些網站上也有類似的小額支付和送禮物功能,但是用的人并不多,中國網上“打賞”的興盛,有其背后的文化和社會原因。從幾元的“小意思”到幾千元的“送大禮”,參與“打賞”的人數之多,金額也有很大懸殊,這與國人長期形成的“圍觀”“看客”的文化心態有關。我們既習慣于聚攏圍觀,又喜歡看到有人“玩票”“捧角”,各種網絡上的評論、“打賞”,與當年北京天橋耍把式的藝人高喊的“有錢捧個錢場、沒錢捧個人場”,不也有些類似?時代不同了,當年那些亂哄哄的場面,怎該再出現在今天的網絡環境中?“打賞亂象”反映出青少年缺乏現代法律意識,但是網絡輿論監督和網絡管理的缺位也是問題的一個誘因。
“打賞亂象”也折射出新媒體金融領域風險防控等“題外話”。
變味的“打賞”與近兩年一哄而上的互聯網金融也有一定關系,是互聯網金融亂象在青少年領域的表現。為了追捧某個網紅,贏得他的青睞,有人鋌而走險,用違法的手段去獲取金錢,也有人經不住誘惑,借助于各種風險極大的網絡信貸產品。
由于沒有穩定的勞動收入,青少年以前很少成為金融產品的營銷對象,今年以來多地大學卻曝出了大學生參與的民間借貸危機。大學生借款的目的多種多樣,其中不乏用借款去參加網絡“打賞”的。更可怕的是,在被大學生“打賞”的網絡主播中,有的還在為各種大學生借貸平臺做宣傳推廣,極力鼓動大學生去借錢消費。網絡主播兩頭拿錢,最后受傷害的是普通大學生,而在這個過程中,一個“學生貸款——‘打賞’花錢——平臺和放款人盈利”的鏈條已經形成。同時,這個鏈條是非常脆弱的,年輕人可能一時沖動完成了借貸,一旦他無法償還高額的利息,則會給自己和借款平臺帶來無盡的煩惱。
加強青少年網絡素養教育,同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綜上,筆者認為,網絡“打賞”作為新的網絡傳播方式,如果不加以引導和管理,會進一步“異化”青少年的線上線下交往行為。接下來,不妨在以下幾個方面做些工作:
第一,加強對青少年網絡素養教育,引導青少年對各種網絡產品有清晰的認識。“打賞”是一個有鮮明特色的網絡產品,但是什么東西值得“打賞”,需要青少年有自己的判斷和鑒別。我們不反對青少年追逐自己喜歡的網絡文化內容,但是青少年在網絡使用上也應該有底線意識。
第二,規范各個網絡平臺的“打賞”機制,讓“打賞”回歸它正常的功能和屬性。例如,可以規定各個網絡平臺一定時間內最高的“打賞”金額,也可以限定虛擬禮物的最高價格。另外,網絡平臺亟待加強對自身內容的審核機制。換句話說,不是什么內容都能拿出來接受“打賞”。
第三,幫助青少年建立網絡金融意識和個人信用觀念。“打賞”看起來都在網上完成,但是其實花出去的還是真金白銀。我們要防止青年產生“攀比嫉妒”“孤注一擲”等心理,告訴他們人生不可能“濃縮”在一場場網絡“打賞”中,個人在網上的地位與信用的提升,同樣需要長期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