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人手記:要想不被追責 唯有盡職擔當
“我這個工作不好干了,任務重責任大。村莊發生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我都可能會被追責。你給我支個招,怎么才能不被追究責任。”在一街道擔任經管中心主任的老張在電話中向我訴苦。
老張的訴苦源于市紀委下發的一期問責通報。
前段時間,我們發現基層因錢生亂的違紀問題時有發生:有的無中生有,虛列項目套取村集體資金用于村務招待或個人家庭支出;有的面對巨額的土地補償款,擠占挪用、坐收坐支,肆意揮霍;有的發展村莊集體經濟無門,卻騙取財政扶農惠農資金有道,挖空心思,巧取豪奪……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亂象?帶著這一問題,我們選取兩個鎮進行調研。其中一個鎮一年內先后發生5起村莊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鎮一級監管不力,有的鎮機關干部棄監管責任于不顧,搞一團和氣,不想得罪人,不愿擔當,為此被追究責任。而另一個鎮多年未發生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經走訪和查詢檔案,可以看出該鎮制度嚴密、監管有力,層層嚴格審核把關,不給違紀以可乘之機。兩個鎮形成強烈反差,歸根結底在于黨員干部的擔當意識。
為強化責任擔當,傳遞不擔當就會被問責的信號,市紀委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一起因責任缺失、監管不力被問責的案件。這個鎮一村莊發生揮霍浪費集體財產、4名村“兩委”干部受到黨紀處分的嚴重違紀問題。該鎮經管中心負責人和主管會計,不認真履行村莊財務監管職責,為此被追究責任,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通報一公布,立即在黨員干部中引起強烈反響,促使他們繃緊落實責任這根弦。
有問責才有擔當?!吨袊伯a黨問責條例》的出臺,為問責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從基層執紀實踐來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必須執行好問責條例,把問責牢牢抓在手上,以強有力的問責督促責任落實。唯有如此,才能營造出風清氣正的基層政治生態。(山東省即墨市紀委 黃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