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討薪沒找對人 自潑汽油放火燒傷他人獲刑
2016-08-24 11:21:02 檢察日報
為了討工資,竟在礦長辦公室把汽油澆在自己身上并點燃。經河北省康保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該縣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高飛有期徒刑四年。
高飛受孫某雇用到河北省康保縣工作20天左右,其本應和孫某結算工資,但高飛不找孫某,而是去找用工方康保縣張紀鎮張礦集團康保礦業有限公司要工資。2015年1月20日,高飛攜帶一塑料桶汽油,來到張礦集團康保礦業有限公司辦公樓內的礦長王某辦公室,要求支付其工資,并把汽油澆在自己身上。煤礦保衛科李某在奪取高飛手中的打火機時,高飛將打火機點燃,引燃李某等人衣服。經鑒定,李某受傷程度為輕微傷,辦公室沙發被燒毀。
康保縣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對高飛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后提起公訴,日前,該縣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韓建清 郭靈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