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一民事糾紛初審5年未審結
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動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全國司法系統吹響了號角。以訴訟制度改革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到司法人員素質提升,嚴格執法為民,再到法治成為全民信仰,依法治國就會從“應然”走向“實然”。行政不當干預,司法人員綜合素質弱等問題直接影響了法院的公正獨立、高效廉潔。近日,北京西城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歷經兩次立案,初審長達五年至今仍未結案。
2010年11月24日,北京萬年偉業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年偉業公司)與北京德弘光大國際貿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弘公司)簽訂了《德勝置業大廈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萬年偉業公司將位于北京市西城區黃寺大街26號院德勝置業大廈底商總面積13360.4平米的房屋出租給德弘公司使用,租賃期限為2011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德弘公司如逾期未按約定交納的各項費用達50萬元以上時,萬年偉業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此后,由于德弘公司一直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萬年偉業公司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與德弘公司又簽訂了《會議紀要》,雙方除了對《租賃合同》的相關情況進行確認外,同時約定了德弘公司必須完全按主合同和會議紀要約定期限一次滿額給付房租,如有任何違約,則《租賃合同》、《會議紀要》無需通知即時終止。然而上述文件簽訂后,德弘公司只陸續支付租金300萬元,剩余房租1400萬元及違約金1000余萬元遲遲不予支付(此數額僅計算至2011年10月)。
2011年8月25日,萬年偉業公司向德弘公司發出解約告知函,通知終止雙方的租賃合同,同時要求德弘公司支付欠繳的租金及違約金,且要求德弘公司應在5日內清退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將房屋恢復原狀,如到期未對房屋的物品進行清退,則萬年偉業公司將根據《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對該房屋內的遺留物自行進行處置。
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1年9月15日萬年偉業公司向西城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解除與德弘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關系,并且要求其交還房屋、支付拖欠的租金及違約金共計一千余萬元等。在本案訴訟期間,西城法院曾數次至本案訴爭房屋內實地調查,確認了德弘公司確將房屋私自轉租、分租等違約行為,并將其分租對象呂某、瀛柯玥公司列為本案第三人,同時告知德弘公司不得再將房屋轉租、分租。然而,德弘公司再次將房屋私自分租。據悉,德弘公司為了拖延訴訟時間,繼續收受房租,惡意提起管轄權異議,并在被駁回后惡意上訴。
2014年6月,西城法院以“本案給法院的壓力很大,因沒有審結,每年都要向北京高院匯報......”為由,要求萬年偉業公司先行撤訴。萬年偉業公司作為本案受害者,為了盡快解決問題,從配合法院工作的角度出發,于2014年6月9日撤訴。2014年6月23日萬年偉業公司再次向西城法院提起訴訟,但此時德弘公司已被工商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據了解,德弘公司因多起民事欺詐案件敗訴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已被西城法院,豐臺法院等多家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單。西城法院第二次受理本案后,告知萬年偉業公司因無法向德弘公司送達開庭傳票,故需以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德弘公司送達開庭傳票。公告后,西城法院定于2015年5月14日開庭審理本案。2015年5月14日由于德弘公司拒不到庭應訴,本案進行了缺席審理,且庭審程序已全部走完。此后萬年偉業公司曾多次向西城法院詢問該案何時能審結?卻一直得不到明確答復。2015年11月,西城法院突然通知萬年偉業公司德弘公司已聯系該院,故本案需再次開庭。萬年偉業公司萬般無奈下只得應法院的要求于2015年11月 27再次參加了本案庭審,庭審過程中德弘公司的代理律師再次故伎重演,以各種方式干擾,拖延本案審理。
本次庭審結束后,西城法院主審法官李某再次明確告知萬年偉業公司,本案由于需要向院領導請示,審結的時間不能確定。對此,萬年偉業公司感到萬般無奈。
稱可繼續拖3年
德弘公司被注銷后,又陸續成立了北京萬佳鴻科投資有限公司等聯殼公司,其中負責人王某自稱和西城法院某領導關系好,誰也奈何不了,還可以繼續拖延3年再結案。
這一原本法律關系清晰,事實簡單清楚的案件,在長達五年的時間內歷經兩次立案,近十次開庭而沒有得到一審的審理結果。是否存在的案外干擾因素呢?對此萬年偉業公司感到疑惑重重。
最后萬年偉業公司表示,希望北京高院領關注此案,督促西城法院依法盡快結案,使其正常合法經營的公司能夠繼續生存下去。案件進展媒體將會繼續關注(記者 張明 劉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