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不夠用 承包商偷別人工地上光纜來補缺
2016-10-12 11:27:26 檢察日報
自己承包的工程材料不夠用,便打起了歪主意,盜取他人承包工程的電信光纜來填補。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黃鴻燦、周新圣有期徒刑六個月,各并處罰金1000元。
黃鴻燦與周新圣合伙承包了一項小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自己承包的工程電信光纜不夠用,經密謀,二人決定盜取他人承包工地上的電信光纜來填補材料不足。今年3月2日凌晨,黃鴻燦駕駛貨車搭載周新圣和周某(另案處理),來到桂平城區天將花苑售樓處附近,將黃某承包工程暫放此處的2捆共2498米電信光纜盜走,逃離作案現場后將車停放在桂平城區三中附近路邊。3月5日,二人駕駛貨車拉著贓物行駛到城區桂南路尾時,被公安機關人贓并獲。
經鑒定,被盜電信光纜價值4702元。公安機關已將電信光纜發還給黃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