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五)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六)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八)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關于2018年度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廣播電視臺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隨政辦發[2016]11號)的文件精神,隨州市中波實驗臺作為獨立法人單位,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相當于正科級,歸口隨州廣播電視臺管理。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主要負責省、市廣播節目信號傳輸和敵對信號實驗干擾。
二、部門基本情況
全臺實有編制13人,實際在職在崗人員15人,退休6人,合計2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2018年收入決算合計270.69元,較上年(252.88萬元)增加17.81萬元,增長率7.04%,增長原因:2018年人員經費增加。和2018年預算收入(262.59萬元)相比增加了8.1萬元,增加了3.08%。其中財政撥款240.14萬元,較上年(206.48萬元)增加了33.66萬元,增加了16.3%,原因是增加了人員經費撥款;其他收入30.55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2018年支出合計260.05萬元,較上年(221.95萬元)增加38.1萬元,增長17.17%,主要是政策性增資(人員支出),和2018年預算(262.59萬元)相比減少2.54萬元,主要是控制經費支出,基本支出和預算相比減少 ,其中基本支出189.29萬元,項目支出70.76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232.93萬元,較上年(196.68萬元)增加36.25萬元,增加18.43%,和2018年預算(186.81萬元)相比增加46.12萬元,增加24.69%,主要原因是追加項目費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2.17萬元,項目支出70.76萬元。
(四)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2018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無支出。本年度無公務接待費支出,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數均為0。與上年(0.34萬元)減少100%;公務車運行維護費支出為0,和上年同比無增長;因公出國費支出為0,和上年同比無增長。
(五)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5.1萬元,其中辦公費0.77萬元、印刷費0.03萬元、水費0.28萬元、郵電費0.21萬元、差旅費0.4萬元、租賃費0.15萬元、勞務費0.7萬元、委托業務費0.28萬元、稅金及附加費0.5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1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62萬元,因從2018年部門預算財政才安排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和2017年決算相比增加5.1萬元,和2018年預算(6.5萬元)相比減少1.4萬元,主要是控制費用支出。
(六)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8.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8.99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2018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08表為空表,和上年同比無增減。
(八)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隨州市中波實驗臺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套。
第三部分 關于2018年度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隨州市中波實驗臺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2個項目,資金50萬元,分別是:
1、設備更新改造專項經費10萬元,該專項經費為支付927KHZ匹配網絡更新改造和1008KHZ天線屏蔽網絡及附屬設備更新改造等必備設備,是為確保國慶、春節、兩會及其他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根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省委宣傳部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廣播安全播出的相關要求,我臺積極完成了兩項改造的政府采購手續,都已完成安裝驗收工作并已投入使用。
2、運行經費40萬元,用于支付廣播發射設備正常運行電費和設備維(修)護費用等。我臺制定年度績效目標為發射功率滿功率和不間斷優質播出,全年停電率15小時/年。2018年完成績效目標,有效地保證了廣播發射優質安全播出。
組織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2018年預算資金覆蓋廣電工作的各個需求方面,預算資金能保障單位正常運轉需要,能保障本單位按時按質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保證優質安全播出。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按項目分類及資金性質進行管理,有效地利用財政性資金,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
(二)部門預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在2018年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項目全年預算數為50萬元,執行數為5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實現了預期目標,但從執行的情況來看,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一些上級交辦的突發性任務,無法預計和列入年初財政預算的項目支出,導致年底執行數和預算數存在差異。
針對在預算績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改進:進一步規范財務臺賬建設,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加強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檢查,切實組織開展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和公務接待制度,繼續加強項目單位對績效管理的學習和研究,不斷優化績效目標編制,進一步落實預算主體責任,在經費執行和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大對績效目標的考核力度,改進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嚴格控制在指標數內支出,加強預算計劃執行力度和規范度。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指學校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八)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九)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隨州市中波實驗臺
201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