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化工非法生產典型案例
中新網5月23日電 據應急管理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推動各地區、有關部門、企業單位和社會公眾深刻認識化工非法生產的嚴重危害性和“打非”工作的嚴峻復雜性,舉一反三提升社會安全意識,保持嚴查嚴治、常抓不懈的高壓態勢,有效遏制非法生產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化工非法生產典型案例。
案例1
2025年3月20日,河南省周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3人受傷。經初步調查,周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將廠房出租給青島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后青島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又轉包給項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項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對其生產的危險性不明的產品物料開展物理危險性鑒定分類并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在非法生產過程中因反應釜蒸餾超溫導致酰基疊氮化物分解爆炸。河南省周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項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被依法予以取締。2025年3月20日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包括上述3家企業主要負責人在內的11名相關人員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2
2025年3月11日,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4人受傷。經初步調查,事故企業在現有中試車間非法試驗生產2-碘酰基苯甲酸,未對其生產的危險性不明的產品物料開展物理危險性鑒定分類并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在產品晾干收集過程中發生爆炸。2025年3月11日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企業主要負責人郭某某等5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3
2025年3月24日,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接到河北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相關線索后,組織對該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企業于2014年1月備案建設年產15萬噸硫酸鉀副產16萬噸氯化銨項目(實際控制人楊某為2012年某重大爆炸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當年建成投產,于2019年起利用原有裝置隱蔽非法超范圍生產硝基胍、噁二嗪。直接參與非法生產銷售的4家企業(實際控制人均為楊某)被依法予以取締,涉案企業相關違法行為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2025年3月25日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楊某等5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4
2024年11月17日,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應急管理局聯合紙坊鎮應急辦對廢棄廠房、閑置院落等偏僻場所開展專項排查,發現紙坊鎮看守所西北方向存在疑似非法化工生產窩點。經查,段某某等6人利用養殖場掩蓋化學品刺激性氣味,未經批準擅自利用氯乙烷、硫氫化鈉等原料生產乙硫醇。嘉祥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對該窩點進行了查封,對現場的乙硫醇、氯乙烷、硫氫化鈉等物料進行了處置,對反應釜、儲罐、配電設施及廠房等進行了拆除。2024年11月19日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段某某等6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