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能提前取?真相是騙子盯上了你
【人社政能量】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能提前取?真相是騙子盯上了你
近期,有網友反映,一些“小廣告”聲稱交納一定的手續費,可以幫忙提前提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以解“急需用錢”之難。這是真的嗎?
先上結論
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是有條件的,通常情況下,不能提前取,也不能隨時取。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規定,只有在以下特殊情況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提前領取:
1.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最低繳費年限,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且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后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后,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當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繳費年限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年限
辦理退休后
您個人賬戶的錢
會作為您“養老金”的一部分
按月發放到您手中
劃重點
所以,如果有人跟您說,可以幫您提前提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您一定要警惕,務必對照上面的情況,看看是否符合提前領取條件。
貿然輕信“小廣告”,不僅可能取不出錢、被騙一筆手續費,還會被套取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密碼、驗證碼等重要個人信息,造成財產和參保權益損失。
有相關問題
請您撥打12333咨詢電話
或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切記不要輕信他人“承諾”
謹防上當受騙!
您關心的問題
關于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我們整理了幾個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希望對您有幫助。
1.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什么不記入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用于支付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等,體現社會公平與共濟;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用于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強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體現個人權益與責任。
2.參保人員在多個地區參保繳費,計算基本養老金時是否會合并計算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
參保人員跨地區流動就業不會影響個人養老保險權益。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累計計算。具體可通過12333熱線或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咨詢詳細政策。
3.領過失業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會變少嗎?
不會。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失業保險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領取失業保險金不會導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減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